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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事,不作为……

2024-5-31 1:55:0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王标是开出租车的,上周五开到凌晨1点多(周六凌晨)回家,没地方停车,就停到了姑苏区儿童医院正门对过的出租车专停车位…周六9点多去拿出时发现贴了个罚单…本人当时就蒙了…不是出租车专停车位吗!怎么会………!无语,于是打了110,后来等了大约20分钟,来了个民警,说这是出租车车位不过是即停即走…当时又蒙了…(怎么还玩文字游戏啊…本人开了56年车了还头回听过,那我又想问了,有些出租车专用车位上写着违停拖移,可又有做到吗…不就是在玩文字游戏吗…)这也我们认了…开车时不当心把边上的路障(那种塑料的,一根一根的)弄倒了。于是当时过来的民警就要我们周一去姑苏区交警大队去处理所谓的交通“事故”。其实当时就坏了一个我们也愿意理赔,民警说是交警大队的不知道多少钱一定要周一去了交警大队才能解决还把我的驾照给扣了…我们就当交通事故处理报了110,还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只有一个是坏的,有2_ 3个是之前就坏的不能算我本人的…于是驾照被扣,我们也认了。 周一也就是今天早上根据单子上的时间到了交警大队,到后交警大队的人又说那个路障是儿童医院的或是儿童医院对过的停车场的,要我本人自己去问到底要赔多少钱…我就纳闷了,周六交警说是交警大队的,要我周一去交警大队,今天又说是儿童医院的或是停车场的,那到底是谁的?还要我自己去问…我一个老百姓到那去问…我也认了自己再到儿童医院和对过的停车场去问,他们给的答案都是交警大队的,当我再打电话给交警大队给复的答案是儿童医院或是停车场的…我当时有蒙了…你们3方都不知道这路障是谁的,我一个老百姓怎么知道是谁的呢!难道作为交警大队的不知道吗…难道拿了钱就是这样办事的吗!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老百姓给个合理的说法。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辖区交管部门经核实,景德路属于严管道路,在道路设立相关的禁令标志指示,在出租车停车泊位旁边也竖有相关的标志,对于违反相关标志指示的,辖区交管部门将进行查处。当日(1月13日)您将苏e8bb50出租车违章停在景德路出租车泊位上(该车位属于即停即走),但该车辆并未按规定临时停车被辖区交管部门依法管理。后您发现车辆被贴“告知单”后报警,辖区交管部门民警接到警情后到现场,在处警时也告知您该车位为即停即走临时车位,您在驾驶车辆驶离时将摆放好的锥桶压坏,因为该锥桶属于公安部门,辖区执勤民警要求您进行赔偿,您当时拒绝赔偿(要求走保险公司进行定损),赔偿未果,随即执勤民警按程序规定将该起事故移交大队事故分中心作进一步处理,依法暂扣了您的驾驶证,因第二天(1月14日)为周日,事故分中心不处理交通事故,值班人员告知您15日去处理。在1月15日16时40分许您到辖区交管部门(十一中队)赔偿其损坏的锥桶,事故处理完后事故分中心在16日将暂扣的驾驶证返还给您。
即停即走的车位你也会当作常规车位停,也是服了你了。
有点过分,不知道谁的应该不用赔
楼主开了5.6年出租居然不知道即停即走也真是无语了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会调查出这个结果的…明明是那个民警何*一定要扣驾照说周一去处理…他说这个不属于他管的…怎么现在变成我们不愿意理赔…一定要走保险…我搞不懂了…他一定要作为交通事故处理,还说作为交通事故处理叫我们报110再叫保险公司过来定损。我想问你们了,换成是你们,你是愿意当时就买了理赔把事给了了,还是扣3天驾照损失2000划算…不用我说了吧…你不觉得给复的处理方式自相矛盾吗…你们觉得我会要走保险公司再扣3天驾照吗!

2018-1-15 16: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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