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19日晚将车停在沙家浜春来大道人行道板上被东南交警中队开具违停告知单 请问不是应该城管部门开具的吗?据我所知人行道板违停告知单应由城管部门开具后再交由交警方面录入处罚 我质疑交警部门乱作为 我承认在人行道板违停不对 如果是城管贴的我一点问题都没有 请交警东南中队给出合理解释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阳澄湖蟹美”网友,您好,建议私信告知您的车牌号码或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阳澄湖蟹美”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交警部门为纠正违章停车的主管部门,城管部门则配合交警部门进行执法,不论是人行道上还是路面的违停车辆,交警均可纠正其违法行为。
感谢您的关注。
2017-8-24 09: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