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村后面一排也属新乐小区,他是监管所造的约8米多,为什么我们本村新乐只许造6米多,这是对我们老百姓有歧视么,难道只许当官的违法乱造,不许我们老百姓改善生活么,凭什么规定我们只这点,而监管所造的房子不违法么,既然是同村,规定就要一样,请上面领导给我们一个说法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高新区答复如下: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新乐村农房问题,我局十分重视,现回复:根据《昆山市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1、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不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2、房屋以两层独立式住宅为主,设计房屋每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80平方米。针对新乐锦园翻建问题。我局已积极开展前期摸排整理与技术分析工作,将结合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翻建整治工作。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我问的问题你都没有回答,
2018-7-17 18: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