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旭辉上河郡业主代表和物业串通一起准备签订有损业主的合同(包含涨价条款),因赞成该合同内容的业主代表在未征询所在单元的业主代表的情况下,投了赞成票,引起所有业主的强烈反映(事后,小区有一个单元业主代表在征询业主意见时,所有业主都反对,只有业主代表赞成,但在投票时,违背了所有业主的意志投了赞成票,被全体业主质问后直接辞职了)。
业主代表代表的是所在单元的业主,投票应当反映该单元大部分业主的意志,而不是个人意志。
1、所以小区业主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同时在寒山闻钟进行了投诉,得的官方答复是,经过了解,业主代表与所在单元业主进行了沟通,征求了业主的意见,但相关答复询问业委会、业主代表的时候他们开始气急败坏,破口大骂,指责业主这么问是别有用心等,随后热心业主也将此事反映给了运河社区,但社区的人员也是默不作声。
2、在4月18日所谓的对合同公示期间,我在4月21日听到此消息后,到处查看单元楼公开栏、小区公告栏均没有看到公示的合同,随后我对现场进了录像,并将该情况反馈给了运河社区(过程中录了视频),社区的人说有很多业主都反馈了,他们将督促整改下,在22日的时候,我再次查看的时候,合同才公布了出去,但前几天社区的公告,合同公示日期还是从4月18日算起有效,这个社区人员存在渎职嫌疑。
3、在4月24日部分业主去签字反对的时候,社区有人说合同暂缓签订,所有部分刚了解情况的人后续没有再去签字反对,但前几天又发通知说,因反对的人员数量不足,合同将择日签订,这是在赤裸裸的阴业主,社区就是这么办事的?
4、社区需要了解业主代表是否征求了业主意见,很简单,让投赞成票的业主代表公布下征询业主意见的证据或痕迹、或告知下征询了哪些户的业主,但他们不作为,放任业委会违规操作!
5、业委会主任在群里大骂脏话(如有需要可提供聊天记录),但在社区发布的公告里,却呼吁业主不要围攻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丝毫不说业委会人员的行为是否适当,这是明显的偏袒!
6、合同投票时,作为社区成员居然也参与进来投票,而且面对这个不平等合同也投了赞成票,让人怀疑社区和物业的利益关系!
7、整个过程疑点重重,基本在私自操纵,合同变更这样的重大事项,以代表的个人意志投票,导致业主抱怨极大,社区作为监督、指导部门,你们发挥的作用在哪里?你们就当做没看见吗?你们是否了解过投赞成票的业主代表是否征询了业主意见,如果投赞成票代表征询了业主意见可以公布出征询了哪一单元的业主,我们拿事实说话?如果该单元大部分业主赞成,那代表的投票就是对的,我们不冤枉任何人!
8、党和人员政府都讲求执政为民,政务公开,恳请运河社区不要渎职,不要不作为,给上河郡1800多户业主有个满意的交代!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一、运河社区居委会于2018年1月29日派驻工作人员开始筹备,上河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续签事宜为小区全体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应由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按相关规定征求业主意见后,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无需社区参与表决,运河社区居委会从始至终也并未参与物业合同的修订和表决。社区居委会在整个过程中并不存在渎职行为。二、上河花园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就上河花园物业服务合同相关事宜,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在小区进行公示,为保护每一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公示结束后对业主反馈的意见登记结果进行了公告,社区倡导各小区业主合法合规地反映自己的诉求。三、业主代表大会及其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工作,应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在小区物业管理的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可按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或予以处罚,社区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浒墅关经开区】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运河社区居委会于2018年1月29日派驻工作人员开始筹备,上河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续签事宜为小区全体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应由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按相关规定征求业主意见后,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无需社区参与表决,运河社区居委会从始至终也并未参与物业合同的修订和表决。社区居委会在整个过程中并不存在渎职行为。
二、上河花园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就上河花园物业服务合同相关事宜,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在小区进行公示,为保护每一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公示结束后对业主反馈的意见登记结果进行了公告,社区倡导各小区业主合法合规地反映自己的诉求。
三、业主代表大会及其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工作,应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在小区物业管理的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可按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或予以处罚,社区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浒墅关经开区】
2018-5-9 19: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