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关于高新区浒墅关镇上河花园(上河郡)新成立一年的业委会,擅自利用他们制定的议事规则,通过他们内定的39位业主代表投票选聘物业一事。我进行法律咨询,希望有关部门给小区1800户业主一个明确答复。
按照《物权法》第76条,和《苏州物业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希望相关领导能给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个明确的回复:
1、根据上述法律,上河郡业委会有权利通过39位代表投票,就直接决定选聘物业吗?
相当一大部分业主代表如何产生的,一直是个迷。他们没有对业主进行任何书面和口头咨询,没有得到业主们的任何授权,这样的投票公平公正吗?如果有,希望每个代表拿出他们咨询业主的意见证据。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你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经了解,上河花园业委会按照议事规则和相应法规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商讨合同续签事宜,合同版本由业主代表与所代表单元的业主进行沟通,并对相应意见进行讨论表决,并于2018年4月18日将表决结果和合同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小区内各宣传栏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电子屏提醒广大业主查看合同表达自己意见。目前还在公示期,您可以依据公示内容及时到社区表达自己意见。【浒墅关经开区】
有事说事!这个物业有管家,还是很负责的。估计南区、北区的小高层有一点群组,一些业主为了以后小孩读书而买了房子,暂时不住而出租。不要学文昌校区,改造绿化带停车位也是长久投诉。
支持支持,抵制暗箱操作!
议事规则也不能与法规相抵触吧,毕竟上位法呀。
我来看看有进展了没。
选聘物业这种大事,到底是代表投票说了算,还是全体业主投票说了算。
请相关领导参照法律给个正面回复。否则小区里已经乱翻天了。
2018-4-19 22: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