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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行廊乡司法所所长刘依德诈骗我患癌父亲10万元

2018-7-16 13:24:18发布34次查看
各位领导我是资兴市人,2015嘉禾县行廊乡司法所所长刘依德以自己要做嘉禾县某项修桥工程邀请家父胡根华打合同履约金,骗取家父胡根华10万元整.家父转账10万元后却了无音信,然后家父了解刘依德并没有签过任何工程合同.家父多次电话和直接去嘉禾县找刘依德协商要求退回10万元钱,而嘉禾县行廊乡司法所所长刘依德以家父合同违约之名拒绝退回10万元.其间家父并没有和刘依德签订任何合同.此种恶行纯属是恶意诈骗家父10万元.家父今年已经是67岁老人了,去年检查得了肺癌,目前也一直在治疗中,也因病治疗家里已经是负债累累,今年5月27号我和家父一同去找嘉禾县找行廊乡司法所所长刘依德恳求他能把骗取家父的10万元还给家父.找到他后他仗着自己是司法所长又是本地人.嚣张跋扈,蛮横无理,直接对我们不理不睬.我和家父被逼无奈打了当地派出所110,刘依德才肯出来与我们见面,见面后,直接说家父和他是合伙人,并谎称没有骗取家父10万元.而刘依德并没有跟家父签署任何工程合同,也就没有合同违约金一说。也没有任何合伙协议,也就不是合伙人,所以嘉禾县行廊乡政府司法所所长刘依德此种恶行实属诈骗,刘依德还扬言不怕我们去纪委告他,也不怕我们报警,也不怕我们打官司。
各位青天大老爷,公正廉洁的领导们,跪求你们看到帖子能为小百姓讨回骗款,家父身患重病,每一分钱都是救命钱.也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依据事实惩治刘依德这种利用百姓对他公职的信任去骗取钱财的官职人员.和谐社会,我们家人相信政府,相信党,相信各位领导.
李彦律师:法律建议你反映的情况,没有书面的协议或凭证作证据,有的只是双方各自不同的陈述,所以事实认定比较困难。
不过,即使如对方所说,你父亲一方违约,也不至于要承担这么高的违约金,违约金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
李彦,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南大学法学学士
专业领域:民商事合同、房产买卖、保险、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7楼
联系电话:13298689722,0731-84780367,qq1521964914
主页:http://blog.sina.com.cn/csuliyan
他就在行廊上班,你直接来找他嘛
他在行廊西冲村接了个整体搬迁的工程,你要找他就快点来
今年你们嘉禾怎么总是什么校长呀、所长、主任等等反应的情况,怎么就没人回应呢?难道的权大压死人吗?有钱能使鬼推么?难道真的天高皇帝远?
关于资兴胡根华之子诽谤我诈骗其父10元一事的情况的说明
各位网友,我是嘉禾县行廊镇司法所刘依德,现将资兴市胡根华之子诽谤我诈骗其父10万元一事向大家作一个说明 :
2014年4月份我爱人刘素桃在招投标监管信息网上看到嘉禾县c054线西车渡口大桥新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于是她所在的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加了该项目的投标。2014年5月20日,金光道公司中标该项目。刘素桃作为金光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10月31日与建设业主单位签订了合同。因我儿子刘彪在郴州市开办有工程资质代理公司与胡根华有工作业务往来,胡根华通过刘彪了解了我的家庭情况,也了解到我爱人刘素桃所在公司中标的c054线西车渡口大桥项目是政府工程,所以他找到刘彪商量说愿意投入资金入股该项目工程建设,刘彪把此事与刘素桃商量后,刘素桃也愿意胡根华来参股,胡根华亲自来嘉禾现场察看了该项目后决定投股到刘素桃的名下,当时他们怎么谈的具体事项我不清楚。
因我有一张银行卡是给我妻子刘素桃用的,当时胡根华所汇的10万元款也是汇到此张银行卡里的,我收到资金入账的手机短信后问刘素桃是怎么回事,我妻子刘素桃才把事情告诉了我,刘素桃确认收款后开具了股金收条给胡根华。在此工程建设上胡根华自愿参股 10万元到刘素桃名下一事,前前后后我一直未参与。
目前,c054线西车渡口大桥的工程已投资近500万元,还没有完工,更没有结算(注:该工程当时有三大股东,分别是胡光雄占股37.5%,投资75万元;刘红军占股37.5%,投资75万元;刘素桃占股25%,投资50万元,包含胡根华10万元股金)。
2015年5月份胡根华亲自到施工现场来看过一次工程进度,2016年5月27日,胡根华之子到嘉禾县找到我爱人刘素桃问该项目完工了没有,刘素桃和他介绍了工程进展和账目情况,当天带胡根华之子到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在园艺场鸿福酒家招待了晚餐。
以上情况说明句句属实。并附上该工程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股金收条、合股承建协议书等附件。
近段时间胡根华之子看到项目业主资金迟迟到位不了,就以家父身患重病需要救命钱为理由,想把资金撤出,并于2016年6月1日不分青红皂白就到嘉禾红网百姓呼声信息网上公开诽谤我,真是令人气愤。胡根华既然亲自考察了该项目工程,又自愿入股就应该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履行股东义务。
最后,请各位网友仔细看一看我所上传的附件,和我所说的事实,分辨一下胡根华那10万元股金是否是我刘依德诈骗的。
工程中标通知
授权委托书
入股收条
合股承建协议书
合股承建协议
各位网友,我是嘉禾县行廊镇司法所刘依德,现将资兴市胡根华之子诽谤我诈骗其父10万元一事向大家作一个说明 :
2014年4月份我爱人刘素桃在招投标监管信息网上看到嘉禾县c054线西车渡口大桥新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于是她所在的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加了该项目的投标。2014年5月20日,金光道公司中标该项目。刘素桃作为金光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10月31日与建设业主单位签订了合同。因我儿子刘彪在郴州市开办有工程资质代理公司与胡根华有工作业务往来,胡根华通过刘彪了解了我的家庭情况,也了解到我爱人刘素桃所在公司中标的c054线西车渡口大桥项目是政府工程,所以他找到刘彪商量说愿意投入资金入股该项目工程建设,刘彪把此事与刘素桃商量后,刘素桃也愿意胡根华来参股,胡根华亲自来嘉禾现场察看了该项目后决定投股到刘素桃的名下,当时他们怎么谈的具体事项我不清楚。
因我有一张银行卡是给我妻子刘素桃用的,当时胡根华所汇的10万元款也是汇到此张银行卡里的,我收到资金入账的手机短信后问刘素桃是怎么回事,我妻子刘素桃才把事情告诉了我,刘素桃确认收款后开具了股金收条给胡根华。在此工程建设上胡根华自愿参股 10万元到刘素桃名下一事,前前后后我一直未参与。
目前,c054线西车渡口大桥的工程已投资近500万元,还没有完工,更没有结算(注:该工程当时有三大股东,分别是胡光雄占股37.5%,投资75万元;刘红军占股37.5%,投资75万元;刘素桃占股25%,投资50万元,包含胡根华10万元股金)。
2015年5月份胡根华亲自到施工现场来看过一次工程进度,2016年5月27日,胡根华之子到嘉禾县找到我爱人刘素桃问该项目完工了没有,刘素桃和他介绍了工程进展和账目情况,当天带胡根华之子到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在园艺场鸿福酒家招待了晚餐。
以上情况说明句句属实。并附上该工程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股金收条、合股承建协议书等附件。
近段时间胡根华之子看到项目业主资金迟迟到位不了,就以家父身患重病需要救命钱为理由,想把资金撤出,并于2016年6月1日不分青红皂白就到嘉禾红网百姓呼声信息网上公开诽谤我,真是令人气愤。胡根华既然亲自考察了该项目工程,又自愿入股就应该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履行股东义务。
最后,请各位网友仔细看一看我所上传的附件,和我所说的事实,分辨一下胡根华那10万元股金是否是我刘依德诈骗的。
你们嘉禾好多麻花案。
既想投资赚钱,又想不承担风险,天下哪有这等好事。
所长搞工程,纪委应介入
2016-06-01 0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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