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香漫雅园(新城招商香溪源)一期交付时间2017-12-18至2017-12-24日,本人在2017-12-18日收到交房通知书,交房日期为21日。
交付通知书中 注明:贷款客户 须委托我公司(开发商)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办理。维修基金由我公司(开发商)代收取。
问题1:贷款客户的房产证必须要开发商指定代办吗?(隔壁红树湾 代办一年多了还没办好)
问题2:契税、维修资金 开发商代收,相关单位是否授权了开发商代收
问题3:贷款客户 如果可以自己办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流程?(注:网上搜的,贷款客户可以自己办证,需要开发商先办好大证,然后提供相关材料给客户,客户在自行办理)
问题4:开发商在房屋交付 是否有规定,至少多久通知业主?(该问题不重要)
第一次买房,不知道的问题较多,感谢您的关注、回复!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吴政抄【2016】51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期间(办理产权证初始登机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购房人代收契税款项。在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时,若购房者有委托商品房开发企业代办契税申报手续意愿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应积极予以协助。此外,税法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委托房产公司代为办理契税申报和完税。购房者委托房产开发商办理契税申报和纳税,属于一种合同委托行为,具体代理事项由纳税人和开发公司自行协商约定。如若开发商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未按照合同约定代为办理契税缴纳手续,属于违反民事合同行为,购房者可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证照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纳税人即可到我区驻房产交易中心契税窗口(地址:松陵镇油车路423号房产交易中心)自行申报,窗口税务人员会辅导纳税人完成契税申报事项。所需材料如下:吴江区房地产登记收件收据、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身份证、结婚证各一份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也要带好,要核对)。如您仍有疑问,也可拨打1233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直接咨询我局驻房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咨询电话:0512-63465813)。感谢您对地税的关注与支持!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国土资源局确认,商品房转移登记需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涉及银行贷款的还需银行共同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房屋交易信息告知书、不动产首次登记信息表、房产分户图、宗地图、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所关注的香漫雅园项目,经区住建局核实,开发企业反映该项目一期于12月12日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18号~24号为集中交付期,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产证办理事宜,契税开发商不强制收取,维修基金已由开发商在交付前实际垫付。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66053666。谢谢你的关注!
开发商领导变相发财的手段而已
2017-12-20 16: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