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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吴江开发区法院不作为

2024-5-27 13:54:0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是2015年11月底交的诉状,起诉开发商延期交房。2016年3月份在吴江开发区法院开的庭。当时经开发区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赔付合同交房日违约金。之后的违约金待正式交付在结算。但是去年六月底开发商没陪付违约金。开发商于今年5月15日正式交房。期间也没有联系本人谈赔付违约金的事。后来六月初本人拿调解协议到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多次联系执行法官,都说再等等。上次说12月底能执行到位。但是前两天去问的时候又说这个月底不行。在此说明一下本人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六个月。据我了解的情况是我们小区好多业主之前没有起诉开发商在上个月通过法院调解。在12月中旬都陆陆续续收到开发商的违约金。对于这一点本人可以很确定。我就想问的是,为什么别的业主都没起诉开发商,只是通过法院调解就拿到违约金。反而我们起诉开发商,而且申请强制执行了都没拿到违约金。那么法律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调查,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区法院积极执行,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我院努力,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二十万元至法院账号上,但因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众多,无法使所有申请人得到全部受偿,故我院正在继续执行之中。申请人所称未经法院调解就拿到钱的情形,经调查,系被执行人自行与部分业主沟通并签订和解协议,我院对此并不知情。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开发区法院的领导在学习19大文件,没有时间管
吴江开发区法院的领导在学习19大文件,没有时间管+1

2017-12-26 15: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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