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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收

2024-5-27 4:28:5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您好: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与一家普通合伙公司联合投资成立一家有限合伙公司。
问题:
1. 普通合伙公司可以是生产型企业吗;
2.有限合伙公司可以是生产型企业吗;
3. 如果有限合伙公司盈利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如果不需要,企业所得税由谁承担;
4. 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是否可以,这方面有何规定;
5.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普通合伙公司被收购,分别要交什么税,比例是多少。
谢谢。
市国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aaron),您好!看到您咨询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有关情况后,我局根据国税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以下回复:1、关于问题1和2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范围,请咨询相关的部门;2、关于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3、关于问题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注册地与实际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当向实际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涉税信息采集。4、关于问题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地税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关于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与一家普通合伙公司联合投资成立一家有限合伙公司,所涉及注册登记(问题1、2、4)的政策请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局。问题3,根据财税〔2008〕159号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5,公司收购因收购当事方、收购方式、对价支付等不同,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因其形式多样难以一概而论,请您携带好收购的相关文书、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

2018-3-16 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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