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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驾驶 行车抛异物 请查处

2024-5-27 3:59:1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27省道与太东公路口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红绿灯路口一车牌为苏e9m63g大众小车驾乘人员叼着烟从车窗抛出多只空易拉罐及其他垃圾道路中既不文明又影响后面其他车辆行驶安全请相关主管部门调路口监控识别查处一下让这种人长点记性时间为3月6日晚21点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第2款规定,举报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举报人的身份证明;2、载明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情况的书面举报材料,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3、记录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4、举报人至属地交巡警大队举报。有关部门根据当事人的材料,经查证属实后,依法定程序对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及支持。
丢水瓶易拉罐的得多放肆,后车压到了严重的要出事的
这个时候监控摄像头怎么不起作用了
有图有真相让你们主管部门调监控主动复查一下有那么难吗你们上班拿工资就是你们份内管的事现在倒好了不拿工资的路人主动提供线索你们还坐着不动弹偏要反映情况的路人带上身份证各种材料浪费时间跑警局汇报一下这反映情况的成本也太高了吧弄的我像自己请你们办事似的

2018-3-9 2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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