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和家人于今年3月19日至该售楼处看房。售楼处在了解我是外地户口已有一套住房的前提下,口头约定:可以让我在3个月内处理掉我现有住房再去付首付。并于一周内收取我1万元诚意金和5万元定金。
但是该售楼处仅在20内就通知本人定金没收,在我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前提下没收定金。
本人在4月份询问置业顾问以及11月份至售楼处协商,都表示定金不能退。
我认为售楼处存在:知晓没有购房资格却仍然收取购房定金的事实;另外也没有按照口头协议约定给予充足时间的情况,导致本人无购买资格。(本人留有录音可以证明)
在此恳请领导能够帮助要回定金和诚意金。
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由于投诉人没有留详细的信息,经向旭辉公司询问,可能是一位叫项*的购房者,通过协调,旭辉公司同意退款,现正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我分会联系,电话0512-6632585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旭辉,你在苏州十几个盘了,别毁掉自己的形象。希望你们自己人也来回复下
那开发商真黑心,我的1000意向金都没退我,还好是1000…
没有资格交毛定金?长点心吧,这种要先确认好,买房子什么的多拍拍照录录音。还有定金和订金分分清楚!前者不能退,后者可以退!
售楼处已答应退款,正在走退款程序!非常感谢寒山闻钟!麻烦管理员帮忙删帖!
2017-11-8 11: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