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要年年涨?!底层老百姓的工资是大部分几年没有涨了,现在的企业(私企),能准时发工资已经不错了,谈何涨工资,大批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更是发点生活费,年底结算,万一老板跑路,完蛋,公仆们要多为百姓着想,看看现在的医院,一个小毛病,一大批检查,有的小手术,也要做全套大检查,一下子2000-3000,真的是热昏!!医保得钱,都是医院骗去嘚!购买居民医保的都是社会最底层,政府应该更大优惠给予帮助,让他们体会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壁根果”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人社局、卫计委核查,现答复如下:
1.按照规定,社保缴费基数须逐年调整。根据省和苏州市等上级部门精神,缴费基数上下限须分别按上年度省在岗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在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调整的过程中,我市将基数调整列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项目,充分听取各级意见,确定了逐步向省、苏州规定的要求靠拢,同时兼顾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承受能力的主基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17年度我市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387元/月(去年为2025元/月)。基数虽然上调,但仍未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甚至低于部分苏北地区。
2.您所提到的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近几年基本维持每两年调整一次,并且市政府充分考虑参保人员实际情况,财政补助在筹资标准中的比重较高,个人负担较低。2013-2014年筹资标准为690元/人(其中个人负担155元,财政补助535元);2015-2016年筹资标准为800元/人(其中个人负担200元,财政补助600元);2017年筹资标准为1000元/人(其中个人负担250元,财政补助750元)。应该说,近十年我市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幅度其实是比较有限的。从2007年起,我市推行“企业农保转城保”、“纯农人员农保转城保”、“外来职工参保”三个“三年计划”,同时考虑到“农转城”的缴费压力和经济大环境影响,近十年缴费基数下限仅小幅上调5次(缴费基数下限2008至2009年为1189元/月,2010年为1369元/月,2011至2013年为1583元/月,2014年为1794元/月,2015至2016年为2025元/月)。另外2007年公布实施的补缴基数2092元/月,一直沿用至2017年6月30日,而苏州大市、周边的太仓等县市,基本维持历年正常上调。正是在近十年时间里,超过二十万人以低标准办理了最低缴费年限补缴手续,充分享受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3. 医疗机构(无论公立、民营)成为医保定点机构均是通过人社部门严格审核的,各医疗机构按照诊疗规范及“三合理”要求对患者进行诊疗,医保管理部门针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监控,对不合理的诊疗行为进行医保费用的拒付和处罚,绝大多数的医疗机构不存在您所说的不良行为;如您碰到不合理的诊疗行为,可以带上相应的诊疗资料向医保管理部门或卫计委咨询、投诉。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6 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