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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碧溪聚和佳苑二期办事场地出租收费事宜

2024-5-25 4:05:0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你好: 我家是前两年因为1000 千伏特高压线路建造,拆迁到碧溪聚和佳苑二期的。
现在小区拆迁户办婚宴等都是租用靠近扬子江大道的物业用房的,以前也有在物业用房前面的空地上搭木板房子作为办事场所的。最近因为想办酒席去咨询了下,得到的答复是现在不许搭木板房,只能问物业租用物业用房。
我个人觉得费用比较贵,租用3天需要支付1万的费用。作为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我的工资也不高,父母退休在家,每个月的退休金加起来还不到2000元。父亲前年开了肾脏肿瘤,现在退休在家只能干轻活。父亲退休的时候没有城保和医保,自己还掏了7万买了医保。另外,拆迁的时候政府也没有办事场地费用相关的补助,现在办事除了租用物业用房,已没有其他地方可租。
请问,租用物业用房3天1万的费用,收费标准或者依据是什么?收费后能不能提供正规发票?相关部门能不能给个说法?对家庭困难户,能不能减免费用?
个人认为,广大拆迁户为国家利益牺牲了小家利益,小区的物业用房应该为广大拆迁户提供方便,为拆迁户服务,收取基本的费用,而不是狮子大开口,以谋利为目的。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闻香不动”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物业服务中心不强制小区业主使用会所办理婚宴喜事,具体地方在业主办理登记时由业主自行选择,相反,物业中心在业主办事时桌数少的情况下,劝业主搭棚办事。会所具体使用标准根据政府规定,2楼和3楼使用1-2天,按5000元收取,3-4天按7000元收取;4楼使用1-2天,按4500元收取,3-4天按7000元收取。每场办事临时收取3000元水、电、天然气费用押金,等使用结束后,具体按抄表结算,多退少补。所有收取的费用归政府,物业只是代为管理。暂时只能出具收据,开具发票问题尚在协调之中。感谢您的关注。
“闻香不动”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中心不强制小区业主使用会所办理婚宴喜事,具体地方在业主办理登记时由业主自行选择,相反,物业中心在业主办事时桌数少的情况下,劝业主搭棚办事。会所具体使用标准根据政府规定,2楼和3楼使用1-2天,按5000元收取,3-4天按7000元收取;4楼使用1-2天,按4500元收取,3-4天按7000元收取。每场办事临时收取3000元水、电、天然气费用押金,等使用结束后,具体按抄表结算,多退少补。所有收取的费用归政府,物业只是代为管理。暂时只能出具收据,开具发票问题尚在协调之中。 感谢您的关注。

2018-6-7 0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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