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11月17日交22000元意向金给吴江《路劲又一城》(原莱亚商场),期间无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路劲又一城财务只开了一张收据给本人。从商铺谈开始到交意向金,路劲又一城一直承诺2018年3月31日开业,但是突然改成4月28日开业,我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中间本人去3次吴江《路劲又一城》协商相关退租事宜,开业时间变化给本人造成损失,我不追究,只想退回22000元,但路劲方面表示可以不租,但意向金22000肯定不退。 恳请各位吴江行政部门的各位领导,能帮帮我们这个小小的纳税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太湖新城经济发展局确认,该公司回复由于最近公司忙于开业事宜,没有专门的人员处理退租意向金事宜,公司会在5月份专门针对这类相关问题进行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的房子问题非常多,不是烂尾就是各种延期,
这个和烂尾、延期没一毛关系,是商场换运营商。
是的呢,商场运营商在无任何协议/合同的情况下不肯退意向金
开玩笑吧,随随便便就扔两万多给人家,收据谁都能开啊,没法律效力的
收据有法律效应的,主要还是要看当时的其他约定条款的。
这个意向金就不该交
本想长期友好合作的,所以我们也遵从他们的公司规定,他们要求必须缴纳的,但是开业时间变化都不通知我们,导致我们损失,还很强势的说不退意向金。
是的,收据也是又他们的财务章的
我:
路劲又一城明显敷衍态度,那么多人,退个款,一两小时就行了,就算走流程,也不会超过10天,非要拖到5月后,也没有咯具体时间。会处理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万一开业后路劲再回复不能退了。
希望路劲能明确退款时间,开业后是多长时间,万一路劲拖个一年半载了?路劲不守信用,我也是怕了,我之前沟通过3次,没办法才请求政府帮忙解决问题,请政府主持公道,能在4月底钱退款,或者出个具体退款的函件过来。毕竟退款对他们来说也很简单,就是故意卡着我们家不退。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然政府已经出面帮我解决,希望给我一个明确结果,这种模棱两可的说法没办法解决,请政府主持公道,谢谢
钱多的了,还买商铺干啥...
不是买,是租,这个是新开的商场
2018-4-8 1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