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苏州吴中区林泉山庄买的一套2楼房子,房产证上记录为120平方,而我家楼上,也就是3楼,和我家房子户型一模一样,房产证上的面积只有113平方,我想知道为什么不一样,房屋面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都是新房,我是不是多付了7个平方的房款?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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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zlphfd 发表于 2017-9-5 19: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8916875627您的消息已收到,请耐心等待回复。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单位联系了解情况,答复如下: 经询问,业主购买的林泉山庄的房屋坐落于穹灵路1898号,开发企业为苏州永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购买的房屋为该小区17幢。 房屋面积依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的“j1973-2012《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执行。《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中的4.2.3.详细规定了有关阳台面积计算的规则。4.2.3.10住宅建筑中属于一户专有,且结构特殊类似于阳台,在建筑图上标注为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位于地面层、房屋或裙楼屋顶除外),均应认定为入户阳台,应按本规程中相关阳台的规定计算面积。4.2.3.2凹、凸阳台的区别: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连续对外开敞面的阳台应为凸阳台;只有一个对外开敞面的阳台应为凹阳台。4.2.3.3凹、凸阳台的计算规定为:有顶盖的不封闭凸阳台,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有顶盖的不封闭凹阳台,若进深不小于2.10m,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若进深小于2.10m,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其他情况请参考《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中的4.2.3的规定。 经查,17幢202室北侧空中花园依据阳台(凹阳台且进深大于2.1米)规范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02室北侧空中花园依据阳台(凸阳台)规范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设单位对于此处部位设计不同导致面积计算的差别。 业主如对面积问题仍有疑问,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苏州嘉润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地址:吴中区宝带东路270-2号,电话:0512—65132079。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7-9-4 22: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