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领导 请问一下 本人去年在尹山湖买的房子没有装修 今年要交物业费了 听说房子没装修没住人可以交收物业费 另外电梯费一年1200 我是不是可以不要交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对于物业费问题,根据苏价规字[2014]4号《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十六条:“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优惠期超过24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代收代交费用,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或部分业主承担且费用不能直接计入单个业主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电梯年检维保、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代交的费用。物业服务企业采用预付费方式向供电、供水企业买电、买水的物业管理项目,可以向业主预收一定数额的费用,住宅项目首次预收费用配有电梯的不超过500元/户,没有电梯的不超过300元/户,首次以后的预收费数额不得超过首次实际分摊的总额。物业企业如有超出此收费规定的,可向我局物业管理科进行反映。电话:0512—65286223。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7-2-25 18: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