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城关镇望岳东路东岸新居侧边,新建成一栋6层高楼,在没有取得任何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任何国土准建手续的前提条件下,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将自有旧房子拆除并将原本房屋面积扩大到人行道上,强占公共人行道几十平方米,从原来100余平方米扩建至200余平方米的6层高楼,与其他房屋相比,凸出其他房屋2米以上,其房屋没有经过任何合法手续,严重侵害公共利益,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市容,破坏城市的景观,严重侵害国家利益及邻里的通行及通风采光等合法权益。
我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一违法行为,县规划局在2014年9月实地察看后下达了停工通知,但房主仗着其兄在人大上班(该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建房),他们无视国法,依然强行建房,且态度十分恶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相关部门并没有进行有效的制止,致使该违法建筑建成,加大了现在的执法难度,让我们感到权与情大于法律,我们呼吁不要让此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日益横行,希望政府执法部门公正执法,依法依规,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简直无法无天!要严查规划局的腐败问题!
我局于2014年8月接到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雪花社区望岳东路居民贺春福的举报,举报人举报刘祥喜占用人行道违法建房。根据贺春福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多次到现场执法,执法大队达到现场对刘祥喜下达了攸规停(131)号停止建设通知书,也测量了刘祥喜房屋前人行道的距离和贺春福房屋协议间距,并责令刘祥喜尽快办理规划、国土、相关手续。建房期间我局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并最终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经核实刘祥喜侵占人行道的一事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建筑物建成后与建成街面人行道路退让一致,退让距离为5.3米与协议一致。至于刘祥喜超出宗地红线应由国土部门按规定处理。
攸县规划局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2015-09-17 19: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