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拿到了张家港锦丰镇润锦花苑的房产证,面积107.67平米,本人苏州市区工作年限和社保均满10年,老婆无社保,小孩19岁,我现在想把一家三口户口迁到张家港,请问符合落户政策吗?应该走哪些程序,谢谢!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好人就是好人”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答复如下:以购房、就业落户张家港的条件为:购买张家港市成套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达75平方米及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被张家港市单位合法聘用5年以上(由申请户口迁移人提供劳动合同),在张家港市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社保需要连续缴费3年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本人可以申请迁入,其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也可申请迁入。符合条件的可到房产所在辖区派出所申请。感谢您的关注!
2018-12-6 16: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