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国,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户籍。1996年12月入伍,1999年12月退伍,2001年2月鼎城区委区政府按政策将李向国安置到周家店镇乡镇企管站(事业编职工)。而李向国按规定报到后,周家店镇政府却至今没有通知上过岗、没有发过工资、没有买过保险,并于2003年违规将李向国下岗分流。李向国及家人为此曾多次向多个相关部门真实反映情况,问题至今未得到依法依规的合理释疑、妥善解决。如今,李向国也因工作一直无着落、家境贫困离了婚,仅靠四处做苦力所得微薄收入养活近70岁高龄的父母和儿子。
李向国安置编制被“黑”16年问题,被逼无耐才不得不走上网络合理诉求之路。
——报到后被违规不让上岗。2001年2月,李向国持鼎城区委编办通知、劳动局通知和民政局介绍信来到周家店镇,当时分管副镇长让其直接找时任企管站站长罗军初(后任周家店镇镇长,据说现已去十美堂任职)报到。而罗军初只在李向国聘用合同上盖了企管站的章,却不签字,意思同意接收但不同意上岗,并明确告知没有岗上,只能将编和档案落在该站,等有空缺再通知上岗,这一等就等了16年,也没有等来上岗的通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周家店镇党委政府领导及该镇企管站时任站长罗军初,违规不与李向国签订聘用合同,假接收却不让退伍兵上岗。
——未上岗又被违规下岗。2003年李向国接到通知,自己被莫名下岗分流,还被要求交下岗分流后的竞聘上岗保证金一万元。周家店镇领导以及罗军初很强硬讲:不交钱就得分流,不签字也得分流,签了字还有每三年一次的竞聘上岗机会。当时不太清楚国家政策的李向国听信单位领导的“设套”忽悠,家境拮据的他万般无奈签了字。《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第3条规定“坚决落实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接收单位于2005年10月底前予以落实;第4条规定“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当时,就算周家店镇因乡镇机构改革要裁编裁员,也应优先留用退伍兵李向国;何况他还是政策性安置未上岗人员,更不应被下岗分流。周家店镇党委政府领导及该镇企管站时任站长罗军初,未让李向国上岗已严重违法违规,安排未上岗的李向国下岗分流更是无法无天。此情况属实,有据可查。
——至今还被违规不发工资、不买保险。2001年2月,罗军初就在李向国报到时明确告知“不发工资、不买保险”;2013年,李向国向已是周家店镇镇长的罗军初反映单位未给自己购买保险的情况,回复是“个人部分个人交、单位部分单位交”。《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8条规定“非因本人原因,接收安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政府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国发[2005]23号文件第3条还规定“对未发生活费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全额补发”。周家店镇党委政府领导及该镇企管站,除发给李向国每年几百元的分流费外,至今未按规定给李向国发放生活费、购买保险。此情况属实,有据可查。
——竞聘上岗再被彻底遗忘。2003年,李向国被无辜下岗分流后,周家店镇组织过3次下岗分流人员竞聘上岗,但都没有通知有优先资格的退伍军人李向国。而国发[2005]23号文件第4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先推荐下岗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再就业”。2012年李向国无意中得知周家镇已搞过好几次竞聘上岗,当去询问已任镇长的罗军初为什么9年都不通知他竞聘上岗时,罗镇长却以一句“忘记了”轻松一掩而过。之后李向国经过信访,周家店镇这才通知让其参加2013年的竞聘上岗。而李向国一直未在周家店镇上过班,人头不熟,最终只有成为票数少未被竞聘上这个不二结果,逃不过“陪衬”的竞聘怪象。
2012年7月,李向国通过区长信箱合理诉求反应情况,得到回复是:找民政局;到民政局军转安置办,工作人员却说与他们没有关系,他们已落实政策安置了,是周家店镇政府不落实,得到回复是:找周家店镇政府;当找到周家店镇党委书记熊永峰说明情况后,他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叫来已任镇长的罗军初,让违规的人来处理自己违规的事,将问题倒回原点,始终得不到解决。16年来,李向国一家人多次向周家店镇党委政府、鼎城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长信箱、市信访局依法诉求,都是相互推脱踢皮球,李向国的合理信访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推进与解决。
感谢广大关注此事或正在关注此事的朋友。读到这儿,都会同有感触的不禁要试问:
★ 16年来李向国的事业编制去哪儿了?(天知道)
★ 16年来按政策应给李向国发的工资、买的保险去哪儿了?(天知道)
★ 16年来受理李向国情况的相关党委政府官员的责任担当去哪儿了?(天知道)
★16年来违反兵役工作法规的罗军初等人为什么还得到带病提拔?(天知道)
★16年来李向国所换来的家庭破离、精神低落、心底绝望又由谁来还复?(天知道)
反思:如果你是李向国怎么办?是让无助成就违法违规者横行,还是用自己的良知付诸行动坚决抗议与制止……都会有正确的选择,李向国也不会例外。
基层执行力何在?维护公平的正能量何在?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何在?
我想说我的遭遇基本一致不过我的编制更加久切更加严重
关于退伍军人李向国相关诉求,我镇己经收悉。收到此信件 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具体研究。镇长熊永锋、人大主席罗军初、 组织委员叶欣平等同志主动与李向国联系,进行沟通,将退伍军人政策、鼎城区事业站所机构改革精神及相关程序进行了讲解和解释,现就李向国相关诉求具体答复如下:
1、李向国于2001年退伍安置在周家店镇企业办,李向国报到后 了解到企业办当时由于人员多,基本工资不能保障,便请示当时的企 业办主任愿意请假自谋职业,根据当时的条件和情况,企业办同意并 批准了李向国本人的请求,这也是李向国没有上一天班的原因。
2、2003年鼎城区事业站所机构改革,由于李向国长期在外务工, 不在家且无法联系,2003年改革没能通知到本人和家属。根据鼎城 区政府(2003) 3号文件精神,我镇按照参军服役年限和工作年限共 8年,每年按照300元计算,给予了一次性再就业补偿金2400元。 按照文件精神退伍军人安置对象两年不下岗政策要求,镇党委政府针 对企业办己撤并这一现实原因,对李向国工资进行了结算并挂镇财政 所往来欠款共计6400元,这笔欠款已全部付清。
3、2006年、2010年镇事业站所人员竞聘上岗,同样由于李向国在外务工,长期不在家且无法联系,2006年、2010年镇事业站所人 员竞聘上岗,没能通知到本人,错失了2次机会,镇政府对此表示遗憾。2013年镇事业站所人员竞聘上岗时,镇政府最终联系到并通知李向国本人参与事业站所的竞聘上岗,但由于本人得票较少,最后未被竞聘上岗,对于社保、医保等要求,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府文件精神执行,下岗买断职工相关保险由本人负责。
鼎城区周家店镇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八月
2016-08-05 10: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