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物价局的各位领导,我于7天前反应苏州园区科技园河海大学成教培训点苏州维特培训不按规定开发票的事情,园区教育局回复不在管辖范围,现想请教下物价局,以下事情是否可以关注并帮忙处理下:
在河海大学的苏州校外教学点的苏州维特培训中心报了专升本,现在毕业了,但是关于学费的发票,现在培训中心未按规定开立与毕业证一致的发票,也不提供学校的收据,只开了培训中心自己的发票,提供了一张学校盖章的证明,说培训中心是他们的校外教学点,培训中心的老师说有了这个证明,就可以拿发票去任何地方报销都不会有问题,现在发票拿去社区报销,社区说需要学校的发票或者收据才可以报销。多次找培训中心老师沟通多无果,也不说明原因,且态度很差。目前了解到了是,现在培训中心能提供河海大学的发票,只是我们已经交完学费毕业的学生,他们就不予理睬了,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帮助解决一下。
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收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我局纳税服务部门进行关注。经了解,您投诉的“苏州维特培训”涉及的有两家单位,分别是苏州市维特教育培训学院(工商注册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维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目前我局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已与苏州市维特教育培训学院的负责人许老师取得联系,协调处理发票事宜。您可随时与许老师取得联系(联系方式:13402670085、81660608),反映您的具体发票诉求。感谢您对园区国税的理解与支持!
2018-1-24 14: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