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住进去到现在,5年时间,服务一直很差。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理。就知道催缴物业费,现在变成的公司了。服务乱七八糟,具通知准备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我们的需求得不到处理,怎么去交这个费用。没有人来处理和沟通。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该业主承担。社区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对于业主报修问题,及时协调开发商进行处理。同时,如您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物业公司反映。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工委
支持,顶楼主
2017-11-24 10: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