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七都镇望湖村16组村民韩**与邻居间的弄堂,从村里习俗来说为两家共有,一米为屋檐滴水。从国家政策来说是集体土地,而非私人。韩家横行霸道,多次向村里要求联系隔壁沈家,要求沈家签字同意承认弄堂为其一家所有。请问,韩家的宅基地证上划了弄堂是他家的?要邻居签字承认路是他家的然后集体土地就归他了?这难道不是无稽之谈吗?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经了解,目前村委正在核实情况并进行调解中,我们将持续跟踪。谢谢您的关注!
这个地是不是他家的要看宅基地证的,邻居签字没用的啦,要国家签字才有用
而且村里不会那么猪头认为村民承认土地是谁的土地就是谁的。
2018-2-23 19: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