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锦溪苑五期,小区电梯里挂满了广告,但广告收入物业并没有公示。根据物业法,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不是应该属于小区居民的吗?希望管理部门能重视。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社区居委会立即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协调。物业公司表示,公共收益归于全体业主所有,由于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公共收益统一由物业公司代管,单独列账,并按照相关规定每个季度进行公示,待小区成立业委会后一并移交。公共收益所得支配是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议,按照物业前期服务合同使用,如无合同约定,百分之七十是用于公共部位管理维护,百分之三十是用于填充专项维修基金。如有需要,您可直接向物业(62879899)具体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璞御公馆也是如此,到处是广告
2017-12-2 14: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