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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唯亭街道支持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的言论

2024-5-20 4:08:3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对于青澄花园二区非人防车位开发商只转让使用权(变相售卖)不予租赁(没有卖掉的也不出租)的情况,我在寒山闻钟上发帖投诉过。但唯亭街道的回复是“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对于非人防车位,仅出入非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请问,什么国家规范规定非人防车位可以只卖不租?没有卖掉的,也不予出租吗?国家政策法规明文禁止只卖不租的行为,为什么唯亭街道还要混淆是非?是拿了开发商钱了,还是业务能力或者对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够了解?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卡迪亚项目地下室车位是开发商自行投资建设,成本独立核算,未分摊至房屋建造成本中(即:不计入业主所购房屋的分摊面积中),其所有权属于开发商,且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地下室车位的所有权均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进行出售、出租、转让该使用权。《物权法》第74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

2018-2-1 13: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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