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7年9月15号晚上11点40分左右驾驶车在三香路市政府附近由东往西正常行驶,开到三香路与馨泓路交叉开口时,被一辆由北往南的黑色轿车闯红灯撞到,导致车辆右后方彻底报废,我下车的时候肇事车辆已经逃逸。由于是周五晚发生事故,我是等到周一(2017年9月18号)才去姑苏区交警大队去处理,连续去了三四天交警大队给我调取监控并未拍到肇事车辆,则通知(2017年9月21号)我下周三(2017年9月27号)再来查看,当我再次来查看的时候告诉我说监控数据库没有了 调不到监控。 我是南通的,每次来苏州处理这事情真的很麻烦,还好南通到苏州并不是很远,如果我是外省的过来旅游的,也要这样一次次的跑,一次次的没有结果吗? 这么大的苏州连一辆闯红灯的肇事车都找不到吗?还是说肇事者在苏州有很强大的背景?想想真是令人后怕。在苏州市市政府边上发生这种事情居然说查不到!如果肇事车辆撞死了人,交警大队也回复找不到人?我一个外地人在苏州感到很无助,也感到很可怕,这么一辆车在苏州市政府附近逃逸居然查不到,如果说在乡下,没有什么监控查不到也就算了,明明有这么多的监控,却查不到,我不知道这里面是否纯在什么黑幕,现在的事实令人唏嘘不已,希望有关领导看到这文章能关注一下!早日找到肇事者,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您反映的情况,辖区交管事故中心已与事故处理民警核实,民警已调取三香路附二院西出口、彩虹一村黄天源门口、三香路双虹路、桐泾路三香路东等多处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未直接拍摄到两车碰撞画面,仅有诉求人车辆被撞甩出画面。通过视频接力,民警排查出逃逸车辆可能为经过的一辆黑色轿车,民警筛选出二十余辆车经深入调查均排除嫌疑。随后,民警试图通过沿线的智能高清卡口排查逃逸车辆,但数次至交警支队科研所(有工作记录),均被告知智能卡口数据库故障,不能显示车辆照片。民警将再次至科研所,若仍无法查看照片,将请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同时,由于事故发生后,无遗留物、逃逸车辆车辆情况、车辆号牌等信息,加之深夜目击者少,故案件侦破难度较大,民警将积极搜集线索,寻找突破口,争取早日破案。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逃逸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会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若诉求人需出具事故认定书,可提交书面申请。
辖区事故中心已与楼主解释沟通,事故处理民警也多次与楼主耐心解释,望楼主理解。
2017-10-8 23: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