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尚湖镇东桥村(8)新桥巷17号李某的投诉虽已答复,但仍有出入,再次投诉表示不满!
现经相关部门的现场核查已排除生产经营一事,但是,合理用地贵部门是否有核实土地证,用彩钢板搭出来的围墙都是他们偷偷填了河私自添出来的,是不是一看土地证便知!否则现在也不会阻碍化粪池的施工,这些事村里都清清楚楚,望贵部门说真话认真做事并核实清楚!不要搪塞普通百姓!违建就是违建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小一可以的”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国土局、尚湖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尚湖镇东桥村(8)新桥巷17号确实在驳岸上存在围墙,该围墙建于2015年之前,由于该户地势底,天雨经常水淹,所以建造该围墙。简易彩钢棚属于历史违建,目前该户没有新增违建,所在村委将加强巡查,一经发现新增违建,马上处理。关于阻碍化粪池施工一事,经尚湖镇东桥村委协调已处理此事。
2.土地管理法中无“建筑用地”这个定义。根据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21 19: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