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今特借红网这个平台向相关领导反映拟办中的白水育英“学校”违规招生办学的情况。
一:(因图片压缩,可能分辨率不高)现将祁阳县育英“学校”的招生简章摘录如下:
1、祁阳县育英学校是经县教育局批准,由社会有识之士、具有办学经验丰富的爱心人士共同投资400多万元兴办的民办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优越。
2、祁阳育英学校与祁阳七中签订了托管办学协议,明确祁阳县育英小学为祁阳七中生源基地学校,并由祁阳七中派出优秀的管理、教学骨干担任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教学工作,学校管理模式对接七中,瞄准祁阳一中。毕业的学生具有优先就读祁阳七中的优势,优秀毕业学生由祁阳七中直接录取。
3、招生对象:县内外小学3至6年级、初中一年级身体健康的适龄小学生。
4、招生时间:7月1日起就可报名。
5、收费:经测试合格者,预交1000元生活费,随即发给预录通知书,该生取得今年下期入学祁阳育英学校的资格。
二:本人有几个问题希望得到解答:
1、育英“学校”的办学资格是否经祁阳县教育局批准?该机构究竟是什么性质?是培训机构还是9年一贯制学校?民办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必须要以不盈利为前提。该机构收费标准谁核定?是否盈利由谁监管?
2、该机构办学条件是否符合办学要求?据知情人透露:老区公所是60、70年代左右的旧房子,房子建筑结构老旧,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该处以前瘟疫流行,出事不断,故区公所撤走后一直废弃。现通过该机构在外面包装一番居然成了优越的“办学条件”?实际上该机构距离白水河、养猪场、造纸厂不足10米,重要的是里面消防通道绝对不合格!请问这样的地方能办学吗?
3、目前白水镇已有2所公办初中,祁阳七中和白水一中,9所公办小学,5个教学点,2个私立学校,剑桥、紫霞。公办学校基础设施设备齐全,师资力量充足,白水镇不存在学位不足的问题,是否还需要新办一所有重大安全隐患且不符合办学资格的育英“学校”?如果违规批办,难道不会造成公办学校资源闲置,有失教育公平?
4、育英“学校”所说的祁阳七中托管协议,是否合法?瞄准祁阳一中这些招生噱头到底是否属实?是否存在骗取生源的欺诈行为?
5、育英“学校”为何能在不符合办学条件,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前提下还能堂而皇之地招生?甚至还可以提前招生、预收生活费?是否存在当权者的层层参股,以权谋私的行为?其背后是否有所谓的保护伞?
(出于各种现实因素考虑,本人没有使用实名举报,也没有层层上访,借红网问政,百姓呼声这个平台向上级反映,请领导体谅,重视,还白水义务教育公平。)
是的,义务教育要严格审查办学资格,确保百姓利益才行。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举报祁阳县白水镇育英学校违规招生办学”我局收悉后,十分重视,立即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走访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祁阳县白水镇育英学校是一所正在创办中的民办全日制小学,于今年初租赁白水老区公所开始筹办,3月15日前没有向县教育局递交办学申请报告。后根据群众反映,说育英学校一边筹建一边进行招生宣传,2017年7月3日,县教育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向白水镇教育管理中心和白水镇育英学校下发了《关于停止白水育英学校宣传招生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暂停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筹设、正式设立申请材料受理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7〕77号)精神,结合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的禁止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湖南省决定自2017年3月15日起,暂停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筹设、正式设立申请材料受理工作。育英学校2017年3月15日前未取得筹设许可,没有招生办学资格,责成立即停止招生宣传和预招学生工作。2017年7月26日,为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规范民办学校筹设审批程序,县教育局再次要求县教育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对白水镇教管中心、白水镇育英学校及相关人员下发了《关于停止白水育英学校违规提前招生的通知》,责成白水育英学校在取得筹设资格前,立即停止招生宣传,将学生预交生活费金额退还学生。县教育局派人到校督办,收到较好的效果。
经查实,白水育英学校与祁阳七中无任何托管关系,亦无任何在职工作人员参股办学和参与教学管理。
白水育英学校是租赁白水老区公所房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由县房屋安全鉴定和消防安全鉴定等专业部门说了算,审批时,任何一项鉴定不合格都必须一票否决。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领导传达省厅会议精神,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已可以受理筹设和正式设立工作。白水育英学校已纳入筹设学校。县教育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白水育英学校的评估审批工作。
祁阳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8日
2017-07-23 21: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