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楚雄防水涂料丙纶
2024-5-15 20:48:3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新闻:楚雄防水涂料丙纶
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涂料(简称tpo防水涂料),是以乙丙(ep)橡胶的耐候性和耐热性与聚******的可焊接性结合在一起的tpo树脂为基料制成。90年代初期以机械固定铺装方式应用于屋面防水工程。由于它既有三元乙丙橡胶的耐候性,又具有塑料防水涂料的可焊接性,防水效果可靠,耐老化性能突出,因此发展迅速。该卷材以其优异的物理化学性能和环保性能,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增长速度最快的防水材料。在******,tpo防水涂料已经占到******低坡度商业屋面材料市场的24%,且年均保持23%以上的增长率。近年来,随着机械固定式单层屋面系统的发展,高性能且具节能、环保效果的tpo防水涂料在国内也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
新闻:楚雄防水涂料丙纶—山东鹏盛防水拥有国家建筑 防水二级施工资质< 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当同时施工简略,造价低,便于维修,操作下场好。pvc防水涂料的性能请求为:拉伸强度:纵向≥7.0mpa,横向≥7.0mpa,断裂伸长率纵向≥150%,横向≥150%,拉力纵向≥70kn,横向≥60kn,耐热度90℃,低温弯折性:-20℃无裂纹,抗渗透性:0.2mpa24小时不透水,抗穿孔性不渗水。
新闻:楚雄防水涂料丙纶—选择“鹏盛”防水卷材的客户都这样安装
apf防水涂料防水层施工的劳动组织根据任务的大小而定。一般熬油分两班制运行,每班用一个技工和一个普工;运油根据距离远近、运输方式来决定人员多少,可全由普工担任。铺贴工作可按防水层的油毡组成层数,分两个组(铺贴二毡三毡)或3个组(铺贴三毡四油)进行流水作业。浇油法每个组3个人,2名技工,一个普工。其中一个普工做浇油,一个技工做铺毡,而滚压收边的工作可以由另一个技工来做。刷油法则采用四人—个小组,分别做刷油、铺毡、滚压、收边等工作。分工可以根据施工情况灵活安排。另外,由一名普工专门负责玛蹄脂的加热和搅拌工作,出两名普工递送油壶、卷材、工具等。试验工要配合施工,经常注意查看玛蹄脂的熬制情况,并负次取样和检验。
鹏盛工程师
1、施工期间会有 打电话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您的情况,做出更好的施工方案。
2、有任何疑问随时可以到我们的网站进行咨询,或者拨打我们的全国免费热线。
鹏盛客户回访
江苏名家汇电器有限公司-闻经理:
我们要感谢鹏盛防水给予的热情 和优质的产品质量鹏盛防水的客户 非常好,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客户经理的 特别积极认真,在我们合作的半年多时间里,他能够不断地给我们提出好的建议,其中的一些提议得到了我们的采纳。公司施工队伍的整体水平也相当高,产品质量耐久非常出色。总而言之,山东鹏盛的 是很到位的,我们表示非常满意。
鹏盛工程师解答
高分子聚******丙纶防水涂料防水涂料那一款更好些呢?
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的防水材料,从最普通的塑料袋防水材料到新型的高分子化合物防水材料等等,种类数不胜数;但是真正理想的防水材料还是不多的,高分子聚******丙纶防水涂料就是一种很好的理想防水材料。高分子聚******丙纶防水涂料作为一种新型的优良防水材料,它的优点有很多;首先便是它良好抗老化、抗腐蚀性能,它是由聚******合成高分子材料制成的,同时还加入了抗老化剂等辅助材料,是它可以长时间使用。其次便是它良好的抗渗透性和粘合性,由于它的表面粗糙以及加入了助粘剂的作用,使它可以和很多种材料很好的粘合,同时水份还不会从表面渗透。******便是它的环保性,它是一种绿色的,没有任何污染的防水材料,人们可以放心使用它。
新闻:楚雄防水涂料丙纶 微信购物遇三难法官支招巧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微信购物现如今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有的是通过公众号自带的购买链接,有的是第三方公司开发的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传播的购物平台,例如微商城、微店等,还有的则是微信个人用户通过朋友圈功能向自己微信好友传播商品信息的朋友圈购物模式。
微信购物方便快捷,不过作为消费者,最担心的还是这些微信购物渠道靠谱吗?售后 有保障吗?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梳理相关案件发现,上述的前两种类型经营者大多是经过实名认证的商家或个人,均纳入新近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范范畴,实践中引发的纠纷较少,且事实认定较为清晰,消费者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而通过朋友圈购物引发的纠纷却有明显上升趋势,这类案件消费者败诉率较高,面临着商家主体确认难、售后难、举证难的困境。
难题一:主体难以确定
蒋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微信名为“亲爱的辣白菜”的好友,“亲爱的辣白菜”经常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化妆品、女士皮包等海外代购信息。蒋先生于2017年4月9日通过“亲爱的辣白菜”购买了某******品品牌皮包,支付货款两万元,卖家承诺于同年4月13日发货。但卖家却在同年4月12日通知蒋先生其货物被机场 暂扣。一年多过去了,“亲爱的辣白菜”仍未向蒋先生交付货物,蒋先生遂诉至法院。
立案时,蒋先生仅知晓卖家名为韩某,无法提供韩某的 号,亦不知晓韩某是否为“亲爱的辣白菜”的真实姓名。经审理查明,蒋先生提供的韩某的电话号码不是韩某所有,“亲爱的辣白菜”也并非微信实名认证用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朝阳法院法官王菁璐说,在蒋先生无法提供韩某 号的情况下,该案的被告并不明确,法院释明利害关系后,蒋先生无奈撤回起诉。
“现实生活中,卖家通过朋友圈推广商品、招揽顾客,大多使用昵称且未进行实名认证,消费者在购物以及后续维权过程中都有可能不知晓卖家的 。”王菁璐提醒,买卖双方 是诚信交易的充分要件,尤其是微商,确认卖家的 至关重要,也是买家应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买家可以在******购物时要求卖家提供 照片及微信支付管理页面中实名认证中心显示的信息截屏,经比对验证的 可有效降低卖家主体不明的风险。
对于实名认证中心显示的信息中已将姓名及 号码一部分隐去的情况,法官表示,只要确定卖家微信是经过实名认证,即使买家不掌握卖家的 完整信息,也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调取微信账号持有人的 信息,避免蒋先生的悲剧重演。
难题二:售后难保障
购物后,消费者最关心的当然就是售后 水平,这也是消费者作出消费选择时的重要考量因素。目前大型网络购物平台均按照法律规定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通过顾客评价、支付平台暂缓支付款项、平台客服介入等手段倒逼卖家提高售后 ,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那么,朋友圈购物有健全的售后 体系吗?答案是否定的。
席女士通过微信向高先生支付两万元购买戒面一个,收货后发现戒面形状有问题,水平面不是圆弧形,双方协商不成,席女士诉至法院要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退货退款。
对此,高先生辩称,双方仅通过微信交易,涉案的商品系其从案外人处购买,再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对相应的商品重新标价进行出售,其并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并不适用该法。
法院审理后,综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认定高先生多次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翡翠制品,赚取差价作为利润,且出售商品时不披露商品来源,这些足以说明高先生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义务。
“席女士的权益虽然得到维护,但是个案证据成为了决定胜败的关键,其他消费者是否能像席女士一样幸运则难以预料。”王菁璐说,微信朋友圈卖家确实不一定都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的经营者,法律对于经营者的规范要求并非完全适用于朋友圈卖家。
建议消费者不妨在付款前多说几句,与卖家自行约定售后条款,例如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假货赔偿条款、逾期发货违约金、售后 如何承担等。只要上述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在聊天记录中能够清晰展现,都有可能被法院作为买卖双方的约定予以确认,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
难题三:证据难以保存
在维权层面,目前电子证据难以确认是在举证环节中常见的问题,通过微信购物又因为聊天记录难以展现、易于丢失的特点,举证更为困难 妻子在澳洲留学为由,进行宣传,称可以进行代购。李先生随后在庄先生处先后购买了苹果手机两台、苹果笔记本电脑1台、男士服装多件等物品,共计货款3万元。
不料支付后庄先生一直未予发货,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先生只好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先生与庄先生的买卖合同通过微信聊天达成,李先生因之前删除过与庄先生的聊天记录,无法提供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只能提供曾经的聊天页面截图。
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李先生因无法提供其与庄先生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在庄先生未到庭应诉确认的情况下,法院对 的真实性无法确认,李先生需承担因其举证不能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这意味着他的诉讼请求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 通常因为手机程序清理缓存而不复存在,因此消费者应当妥善保存与卖家的聊天记录,避免误删。”王菁璐提醒,买家在与微信卖家沟通时应尽量通过文字约定交易细节,微信语音并不利于作为证据使用,也难以导出备案,而通过微信发送的图片则会因为微信程序清理缓存而丢失。如遇到卖家发送语音信息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发送文字信息,或者自己用文字重复对方语音的内容来获得对方确认,从而保存证据。
.
该用户其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