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踏信用原则 败坏政府形象
——揭岳阳市云溪区文桥镇政府的坑企行为
众所周知,作为一级政府部门,理应秉持“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爱民利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岳阳市云溪区文桥镇政府则不然,竟明目张胆的与这一原则精神背道而驰,借政府部门之名,行坑害蒙骗之实,严重侵害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恣意践踏人民政府的“公信力”。
据悉,2015年6月7日,文桥镇某地发现了大量掩埋在地下的工业危险化学废物,造成了局部环境污染,当地称“67“环保事件。事发地百姓因生产、生活及人身安全受到影响,情绪激动,反应强烈,极有可能导致群体性不测事件。面对此情此景,镇领导一边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一边想与地处临湘市工业园内有能力处置这些废物的湖南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泽公司)联络。6月10日下午,由岳阳市环保局牵头,在云溪区文桥镇政府召开了一次联合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云溪区人民政府、云溪区环保局、文桥镇政府及德泽公司的代表。会议决定此批工业废物交由德泽公司处理,处置价格参照同类危废处置费用标准。
2015年6月11日,文桥镇以镇长江和平为代表,在既公平又合理的原则下,就67环保事件产生的工业废物毫无争议的与德泽公司签订了《废物处理处置合同》。合同约定,文桥镇将67环保事件中产生的工业废物连同包装物全部交由德泽公司处理,处置价格为6000元/吨,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合同还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合同签订后,德泽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处置了这批工业废物。经双方签字确认,共处置了工业废物及包装物538.89吨,文桥镇应支付给德泽公司处置款323.034万元。今年6-8月期间,文桥镇分多次支付了德泽公司处置款120万元,至今尚欠203.034万元。
德泽公司多次上门或通过电话与之沟通,不是借故推脱,就是罗列理由,抑或以权压人。说什么事故责任人(文桥镇治下的某企业主)未给钱,甚至说出价格贵了这等糊涂话,有时挺干脆的就撂下两个字:“没有”。事前事后一经对照,态度差异之大,令人叹息,更多的应该是令人唾骂!他们心想:我作为一级政府部门,你为之奈何。
综观协作经过,德泽公司认文桥镇有以下不当行为:
1、放纵违法犯罪之嫌;
2、以权压人;
3、恩将仇报,将德泽公司由协作方转变为受害方。
2015年12月1日
尊敬的海天闻道用户您好,将您反映的问题转交给了文桥镇,文桥镇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希望您能满意:
一、文桥镇某地“6.7”污染事件发生后,云溪区成立了多名分管区级领导牵头的应急处置、专案办理等工作小组,且岳阳市环保局、云溪区环保局自始至终负责现场处置技术指导。文桥镇所有工作开展均按照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根据上级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环保部门联系企业处置废物,并明确由文桥镇与德泽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在此之前文桥镇与德泽公司素不相识,从未见面。此次合同价格也是在当时应急之下,由上级主管部门与德泽公司初步洽谈之后,由德泽公司先签字盖章再带给文桥镇签的(当时德泽公司提出必须我方先签字盖章后,对方才能发车)。包括期间上级主管部门与德泽公司再次谈价,文桥镇也没有参与。所以,德泽公司反映的文桥镇主动与其联络处置一说不属实,更谈不上恩将仇报将德泽公司由协作方转变为受害方的说辞。
二、合同签订后,确实还欠对方处置款。原因是该案件复杂性所致,一是德泽公司之前与我上级部门初步洽谈的合同价格,后经办案机关调查了解,可能存在虚高问题,且期间上级主管部门与德泽公司也再次谈过降价事宜;二是德泽公司在受理该业务后,在运输过程中沿路洒落,导致我方二次处置成本增加,且因此导致群众上访闹事而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由此增加了大额的群众检查、治疗、维稳等经费。该案现已进入司法程序(相关责任人已被刑拘),案件的审理,需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请国家级专业评估机构就该案所有损失正在进行专业评估,包括废物处置的价格、所有费用都是评估范畴之内。我们一直承诺待案件办结后,按专业评估结果再与德泽公司协商兑现。同时由于该案为他人违法倾倒工业废物引起污染事件,事发突然,情况复杂,区、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现场处置、群众医治、指标检测、案件办理等工作环节已垫付大额资金,特别是文桥镇作为被委托单位,也负担了较大资金额度,财政运转不畅。
三、德泽公司反映多次上门要钱我方态度不好以权压人更是歪曲事实、夸大其词、混淆视听。期间几次付款,文桥镇均积极联系向上级政府借款,及时转账。再往后几次工作对接,区、镇政府、环保部门都向德泽公司反复做了大量解释说明工作。包括今年11月3日德泽公司通过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向文桥镇发来律师函,拟对我镇采取法律手段,经报告区政府,我镇又专门向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复函,再次提出相关协商意见,并与受理律师电话沟通反映该案实际情况且得到对方的理解,后又再次与德泽公司巫云山先生(一直联系人)沟通,但对方不听任何解释,就是一句话要钱,以致这次又采取新的手段,在网上发帖。但不管如何,镇政府都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依法行政,积极处理后续事宜。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哪有那么多理由!之所以如此为之,怕是因为肇事者为文桥政原财政所长和出事村村委主要负责人,有官官相护,为其减少损失之嫌吧!要知道那是危废而不是你们所说的普通化学品。
1.首先67事发背景是填埋方沿路洒落,导致群众上访,政府在此情况逼迫之下才不得不组织抢险.
2.我是一名参抢险的司机,文桥镇政府和德泽公司都请过我参与运输,确切的讲,德泽公司在请我们运输过程中都用厚薄膜打垫底,运输过程没有渗漏,整个过程没有人投诉,相反反而是镇政府请我们运输危废到德泽过程中,由于没有做好防护才出现洒落,导致群众上访原因是镇政府请运输车污染水洒落造成的,现在镇政府在这里歪曲事实,我实在看不下去,如果说德泽运输泄漏,为什么经过了棋杆人的家门口人家都没有投诉,而镇政府请我们运输运到德泽门口都发生群众围堵?
文桥镇之所以再三强调未曾参与同德泽公司的价格协商,合同签订也较为匆忙,甚至怀疑处置价格不合理,主要原因是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心存疑虑和不满,表现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极度不信任感。
另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6月11日,距7月21日转移处置第二批废物,中间相隔40天,这难道还能说没时间作市场调查吗?这还能与匆忙挂上钩吗?依我看,对于处置价格是否合理,他们是瞎子吃染汤丸,心中是有数的。
综观答辞,满是些搪塞之语、夺理之言,何等的苍白!
2015-12-03 11: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