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购买湖滨一号小区住宅1间,包含地下车位一个。我是该房的第三任业主。至物业办理车位过户时被告知需要车位购买的原始发票,否则无法过户。但是信义房屋从始至终并未告知我卖方没有发票,只有第一任业主与开发商的《有偿使用协议》及第二位业主与我的《补偿协议》(内明确了第二任业主将车位的所有权转让与我)。目前按物业登记的也是第二任业主。相关繁琐的变更手续浪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目前还在继续。
无良奸商信义房屋海尚一品店垃圾垃圾垃圾,请大家擦亮眼睛不要被坑害。将有问题的房子卖给客户,无耻。
同时请教各位大神,如何才能完成变更?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此问题属于民事合同履行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一间住宅,也可以卖
目前店长已积极联系我处理,后期处理经过和结果供大家参考。
希望处理好.
信义房屋非常积极的帮我寻找了材料,非常感谢。我在寻找删帖的办法,同时再发一封表扬。
搞什么飞机,标题无良奸商信义房屋中介了,结果一场乌龙,拉拉秀。人家信义房屋没有叫律师起诉你毁坏人家企业名誉算是楼主幸运了,不然拿回个十几二十万的车位,名誉损失费倒要赔掉比一个车位价值更加高的钱了。所以这里帖子不能乱发的啊,楼主
2018-4-29 17: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