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孩子是在2014年入学的,当时因所购房屋未交房,就在该小区的一期租住,并使用该租赁房登记了入学手续。出租房主也帮忙签了“五年一学位”的告知书。现在我自购的房屋已交房并拿到了房产证。(1)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将原租赁房中使用的学位转移到我自己的房子上来?比如尚剩余1年没到期,就把这个没到期的期限转移登记到我的自购房的名下,以免影响原租赁房的出售。(2)请问到哪个部门办理什么手续?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拨打“五年一学位”查询电话0512-88185002进行查询。感谢关注!教育局
肯定是不行的
只认房,不可随人转移
这个是不可能转移的。
我们是在一个小区呀。按道理说应该可以,不然岂不是两个房子只用了一个学位,这是对学位的浪费呀
2018-5-3 17: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