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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龄

2024-5-14 12:52:1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园区某国企员工,最近公司改革,分成了若干分公司,于是本人所在部门也被划分到分公司去了,这就涉及到了合同的改签问题,退出了原来总公司的合同签订了新成立的分公司合同,本来是没什么问题,但是本人之前有看过劳动法规定,在一家公司干满十年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本人在此公司服务未满十年,但是这样签订的分公司合同和以前总公司的合同是不是可以合并计算工龄呢,还请大人回复一下,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的问题答复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具体情况,你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具体咨询或者与公司进行协商。2018年1月31日

2018-1-30 2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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