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长沙市住建委和发改委出台了全装修住宅的实施细则,大家都在热议,毕竟事关千家万户,感觉政策还有待完善:
1、长沙全装修房比例不低于70%应该是指导目标而不是强制规定,开发商不得强制捆绑精装修,强买强卖违背商业道德。全装房是大势所趋不错,但开发商应该是以诚意、品质、性价比等来获得客户亲睐从而让更多消费者选择全装修房从而提高占比。同一个楼盘应该有全装修房也有毛坯房,鼓励消费者选择全装修房,但不满意的应该有权选择毛坯房。
2、“双限地”全装修价格每平米不超2500元----强列呼吁这个应明确规定按套内面积计量,公摊部分本来就不而在户主装修之列,而是应该和以往一样列入毛坯房成本,各个楼盘公摊率不同,按建筑面积计算显然不合理,也会误导开发商故意做大公摊面积并故意把公摊部分成本算进全装修成本。
3、即使按套内面积算,2500一平开发商也有得挣。如果以90平的套内面积为例,20万左右的精修款如果自已买主材请装修公司来做的话可以做得很好了,况且开发商是批发材料有很大成本优势,增值税还有6%的进项税差额闭着眼睛就挣了。
4、装修和毛坯应该允许分开签合同,分别签合同的委托开发商精装部分不应缴契税和未来的房地产税,这样更公平合理。
5、对非双限地和改善型住宅的全装修质保和定价标准规定太粗泛,很容易被开发商混水摸鱼,政策规定要让消费者有更大发言权。
6、装修款应在毛坯房验收合格之后才由购房人支付,建议规定全装修款按进度分次支付。以前开发商卷款跑路的可不少,最后不还是政府拿钱擦屁股维稳。按工程款支付的行业惯例,建议规定毛坯验收合格经业主同意全装修开始时支付60%,全装修验收合格并交房时支付剩余40%。
7、当前住宅市场严重供不应求已造成恐慌,要加快拍地特别是双限地供应,没完成供地计划的应追究责任并向社会公示。对往年已拍卖的地块和在建项目都应制订销售限价并向社会公示,这样既可以稳定市场预期又可以防止开发商囤地捂盘。
2500一平方,请问是怎么核算出来的,必须公示使用材料,各项成本,买房就不容易装修还要再被薅羊毛
2018-06-08 15: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