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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枫桥街道依法合规处理群众诉求

2024-5-13 21:50:2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8年6月、8月,高新区枫景颐庭(金科王府)小区分别进行了两次二期、三期业主代表推选投票活动,两次投票活动的候选人、选举办法和投票规则完全一致,而同样在两次业主投票数均未过半的情况下,筹备组宣布的投票结果却不一样,6月的筹备组宣布候选人落选,8月的筹备组却宣布候选人当选。虽然公告的“选举办法”中有“所有候选人必须获得1/2本类型楼幢业主支持方可成为业主代表”的约定,但在8月筹备组却自行主张弃权票权数列入已表决的多数票,从而认定支持人数过半数。8月24晚筹备组将选举结果公布后立即引起了众多业主的广泛质疑,认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其严肃性、连续性,不能被随意曲解。业主们分别向省、市、区住建部门和法律专家了解咨询了相关政策法规,情况如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以其选举产生之日为成立日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自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将未参与投票表达意见的153位业主的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统计,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相违背,《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决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既不亲自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这一项应纳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表决通过后才能生效,在业主大会制定大会管理规约或者议事规则作出规定前不应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是否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由大会议事规则确定。2018年2月苏州市住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苏州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明确将“未反馈意见投票权数的认定”列入议事规则内容,需表决通过。因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尚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业主代表投票表决应当严格执行“双过半”的规定。根据住建部门的建议及提供的电话、联系人,业主们向小区所在地的枫桥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员唐先生反映具体情况,但唐先生简单粗暴的答复这是市里的规定后便直接挂断了电话。经了解,金科王府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由唐先生负责,相关工作确实较多,但唐先生不能因事情多,急于完成工作而置相关做法的合法性于不顾,曲解法律法规,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做出决定,从而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大部分业主的真实意愿。因此,请枫桥街道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高新区枫景颐庭(金科王府)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限期撤销其违规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目前全市正在深入开展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希望枫桥街道能坚持将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与贯彻作风建设最新部署要求相结合,推动基层政府部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化风成俗。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感谢你对金科王府业委会筹建工作的关注和监督,针对你的投诉我们回复如下:2018年6月初金科王府业委会筹备组依据正常流程开展金科王府二期、三期业主代表选举工作,但由于金科物业相关工作人员拒不配合筹备组的相关工作,拒绝提供业主名册等相关材料,导致筹备组无法掌握具体业主信息,6月金科王府二期、三期业主代表选举工作中大部分业主既不投反对票,又不表示弃权,未参与投票,导致业主代表选举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为顺利推进金科王府业委会筹建工作,枫景颐庭(金科王府)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参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有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和《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是否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由大会议事规则确定。”于2018年8月11日张贴《枫景颐庭(金科王府)业主代表推选投票公告(十三)》中规定“逾期不参加投票的业主,其投票份额计入已表决的多数投票”,将逾期未参加业主代表选举的业主投票份额计入已表决的多数投票,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来自业主任何形式的反对意见。2018年8月18日至20日之间金科王府业委会筹备组组织投票工作,选票上统一写明了票权的计算方式,工作人员两次上门征询业主意见,对于上门未能联系到业主本人的,均与当天重要新闻报纸一同拍照留证。并于8月21日公开唱票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金科王府二期、三期当选业主代表已选举产生,目前正在针对业主代表选举结果进行公示,枫桥街道和马浜社区居委会将继续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继续依法依规推进金科王府业委会的筹建工作,欢迎你的关注和监督。【枫桥街道】
业主委员会是为一个公益服务的自治组织,它的成立按理全体业主应该要尽力支持,你为何要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阻碍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不知为何楼主为什么要极力反对成立业主委员会。还找来省、市、区的专家、律师来说事,这个为大家服务的业主委员会你值得去找这么大的阵营来帮你说事吗?你自己不仅不参与,就等着在边上看好看,然后以自己没投票来说事,假如小区内没有热心的业主来跑前跑后,什么时候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你将全体业主的利益放在哪里,你说的好多业主指的是谁?你能把那些反对成立业委会的人公示出来让其他业主一起来认得认得!
楼主并不是反对,而是要依法依规来成立。如果相关业主没有收到选票,也不知道此事,的确不能把他的票数计入多数票中。
我都怀疑楼主是不是业主了,你怎么会这么反对业委会成立的,别的小区业主都是盼着成立。很多金科业主都说金科物业不好
金科王府正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今天、昨天刚在做这个事,已将近两年了,寒山闻钟上数数也投诉了几百件了,当时是投诉街道姓唐的主任阻碍业主委会员成立,不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同物业穿一条裤子;弄得全苏州市的人都知道金科王府很乱的名气很大;今天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的事在顺利推进了,又有业主来投诉说金科王府在选业主委员会的事不知道,请问你最近二年一直都睡着了吗?昨天被雷打醒了吗?全苏州的人都知道金科王府在推选成立业委会,就你不知道!!!!!!!!!!!!!!!!!!!!!!!!!!!!!!!!!!!!!!!!
你只是推定人家知道,这个是不成立的。
网友,您好!感谢你对金科王府业委会筹建工作的关注和监督,针对你的投诉我们回复如下: 2018年6月初金科王府业委会筹备组依据正常流程开展金科王府二期、三期业主代表选举工作,但由于金科物业相关工作人员拒不配合筹备组的相关工作,拒绝提供业主名册等相关材料,导致筹备组无法掌握具体业主信息,6月金科王府二期、三期业主代表选举工作中大部分业主既不投反对票,又不表示弃权,未参与投票,导致业主代表选举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为顺利推进金科王府业委会筹建工作,枫景颐庭(金科王府)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参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有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和《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是否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由大会议事规则确定。”于2018年8月11日张贴《枫景颐庭(金科王府)业主代表推选投票公告(十三)》中规定“逾期不参加投票的业主,其投票份额计入已表决的多数投票”,将逾期未参加业主代表选举的业主投票份额计入已表决的多数投票,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来自业主任何形式的反对意见。 2018年8月18日至20日之间金科王府业委会筹备组组织投票工作,选票上统一写明了票权的计算方式,工作人员两次上门征询业主意见,对于上门未能联系到业主本人的,均与当天重要新闻报纸一同拍照留证。并于8月21日公开唱票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金科王府二期、三期当选业主代表已选举产生,目前正在针对业主代表选举结果进行公示,枫桥街道和马浜社区居委会将继续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继续依法依规推进金科王府业委会的筹建工作,欢迎你的关注和监督。 【枫桥街道】
这个答复简单名了,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在小区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90%以上的业主是不会关心也不会参与所谓的投票选举的,包括我本人在内!这对从事推选工作的筹备组来说,确实是一大难题!

2018-8-28 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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