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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虞唐镇政府不作为,答复问题自相矛盾

2018-7-15 20:58:48发布60次查看
尊敬的网友:
您好!
1.经查,长青村村委会去年与承包商私下签订协议将此水库承包出去;
2.虞唐镇每年会进行至少2次以上的水质抽样化验检查,上半年已经完成抽样检查,并未发现问题;
3.虞唐镇环保、执法、水管站等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如发现存在污染问题,将责令其终止合同。
感谢您对我镇政府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虞唐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镇政府将请疾控中心过来做一次水质化验,并将化验结果公示。
湘乡市虞唐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1.经调查,大青水库承包合同由长青村村委会与承包者沈光明签订,未经镇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许可。镇人民政府不建议对水库进行承包养殖,严禁水库进行投肥养殖,如疾控中心每季度水质抽样检验不合格,将收回水库承包权,终止水库承包合同。
2.每年每个季度由水利局组织疾控中心对镇辖区内人饮水工程,各水库进行水质抽样检验,第二季度将在2017年6月底进行,镇水利站派人陪同,并将检验结果公示。
湘乡市虞唐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7日
以上是虞唐镇人民政府前后三次针对我所提大青村水库严重污染一事的回复,感觉像在挤牙膏,1,1号的回复跟6号的回复关于检查次数自相矛盾,2,特殊问题应特殊对待,有人投诉举报应尽快去查去检验,发现违规应立即制止,现距你们所说的6月底进行的抽样检查还有二十多天,承包者会不会这段时间停止投肥,想办法改善水质呢?水库承包款去住何方?村委财政公开未见,难道都上交给镇政府了?我怀疑你们在故意拖延时间,至于什么原因,可想而知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大青水库违规承包养怪鱼造成水质污染一事,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由水利站及相关部门实地调查:
1.经查,大青水库由长青村村委会与承包者沈光明于2017年3月签订养殖承包合同,养殖的鱼种确为鸭嘴鱼。承包款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维护维修和管护。
2.2017年第一季度,市水利局组织疾控中心对我镇辖区内人饮水工程以及各水库进行水质抽样检验,并未发现水质污染问题。
3.镇政府已向市疾控中心申请尽快检测水质,市疾控中心将于6月9日到大青水库进行水质检验,镇水利站将派人陪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公示。如果是因为养殖对大青水库水质造成污染,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程序进行严厉打击处理。
湘乡市虞唐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8日
2017-06-07 2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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