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2018.01.16号)在虎丘区域停车,遭遇了被贴罚单,按照罚单描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63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3条,按照今天停车位置,既不是路边,也不是人行道以及非机动车道,而是远离路边的犄角旮旯,同时,我也再三观察,违反了上述三条中的哪一款?还请给予回复!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辖区交管部门已根据上述反映情况联系楼主,通过查询后台违停照片信息,确系违停。辖区交管部门通过沟通向楼主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楼主表示理解接受。
法律规则是需要大家来共同遵守的,不是让来打破的,敬畏规则,尊重规则,才能和平共处,依法行政,遵纪守法,是对所有人的约束,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是这个道理!
而且还可以告诉你的是,这罚单八成都是辅警贴的。辅警没有执法权,这是铁定的事实,但是在苏州他就可以给你贴罚单,当然署名还是警察蜀黍
其实我对于胡乱停车,影响他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做法也是极其反对,并深恶痛绝的,所以说再每次停车的时候都是反复观察,看有没有影响他人,即使在感觉肯定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我也要这个联系方式放在仪表台上,就怕影响到别人,再就是在屡次三番的观察,在确认不违章的情况下,才停的
有停车场为什么不停?本身报有侥幸心理。。。
你自己不是写得很明白吗?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违不违章有没有停车场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违章了依法制裁是应该的,不去停车场难道也是违章的依据吗?这个逻辑思维方式是不是太牵强了?
如果按照你说的被贴了罚单绝对是毫无怨言的,关键是和罚单上说的所违反的三个条款不符合,既然是依法行政,那就的按法律法规来不是?有法可依嘛
再就是假如说违反了罚单上所说的法规条款,那也无话可说
支持楼主不去交罚款,看你警察怎么办!
兄弟啊,我还是那句话,罚单中所说的违反的三条,如果说符合的话,绝对无话可说,毕竟是违章了就要付出代价,这个规则还是要遵守的,郁闷的是都不是啊!每个人都有遵纪守法的义务不是?
你自己摘录的第63条里不是很清楚吗,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你很有趣,光摘不看,鸵鸟行为。
兄弟啊,好吧,或许是理解不同,第63条的标题是: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我可没在道路上是停车啊,甚至连路边都不是,互相探讨,互相学习,避免以后违章,还请继续指教
罚单上所说违反的三条的前提都是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需要如何如何,就事论事,停车位置是啥地方?和道路扯不上啊,弟弟,既然已经违章了,付出代价是应该的,但是总要给个合理合法的理由吧?
多谢你的关注,能够费心的答疑解惑,但愿你的解释能够让我茅塞顿开,真心请你不吝赐教!谢谢
你停在了施工地段边上,你再去看一下自己摘录的条文,施工地段,不得停车,自己摘录的条文,自己再来掐头去尾,好了,自己左支右拙园去吧。
不要咬文嚼字了,这不是道路还能是什么,只不过旁边在施工把路挡住了。按你的逻辑,把车开到绿化带里都是合法的了。现在的标准就是不停在划线停车位里都是违停。
算啦,不抬杠,究竟是不是路,或许我拍的照片不够全面,不能怪你看不清楚,咱们兄弟就不用再纠结了,假如说真是路边或者道路工地,我在现场还能看不明白,非要执迷不悟?不过如何,都要感谢你的关注
这事很简单啊,你去申请行政复议,看看此处是否规划在道路之中就可以啦。
楼主自己明显不遵守法律了。
2018-1-16 20: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