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住建局 @新区消防
@新区住建局,狮山路35号金河国际大厦一楼大厅私自改成商铺出租,是不是属于擅自部分改变建筑物用途?是不是违法违规?
@新区消防狮山路35号金河国际大厦一楼大厅私自改成商铺出租,其中还有教学培训机构,请问这样是不是符合消防的规定?
不要再用“经社区向物业了解,该处为开发商统一设置,物业表示未影响消防安全通道”来敷衍群众,我在咨询@新区住建局和@新区消防。
一直投诉到有答复为止!!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新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已责令出租方和承租方进行整改。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社区向物业了解,该处为开发商统一设置,已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整改。
2019-1-10 14: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