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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管局

2024-5-11 13:21:0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有套房子,跟朋友谈好了价格,朋友全款付清给我。
请问该如何过户给朋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通过买卖方式将房产过户至您朋友名下,买卖双方应先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涉及夫妻共有,需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托管资金应为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房屋价款。另根据《苏州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细则》规定: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存量房交易双方可决定是否进行交易资金托管:1、房屋交易申报价格在人民币3万元以内(含3万元)的;2、买受方不通过贷款方式买受房屋的;3、交易双方自原选择交易资金结算方式的。详情可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
二手房过户必须要有中介公司的,涉及合同网签、房屋估价,产证办理等,你直接到市区房管局大厅里面找家中介公司,谈好中介费用,可以压到2-3仟元,在让中介来操作,你们配合签字即可。
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二楼也可以不通过中介办理,就是麻烦点

2018-7-25 1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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