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峰县交警大队,是谁给与你们“比法还大的权”?2016年元月13日17时许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场监控清晰,你们的认定书上明明白白写的a2驾驶中型客车为准驾不符。司机正常低速行驶,弱智儿童弓着腰钻进车底,明明是驾驶员的视觉死角,在驾驶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竟写成发生事故后,未及时停车、保护现场加一条准驾不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事后司机请教法学专家,充其量只要承担次要责任!
2016年元月20日、21日,公然将有准驾不符及没有准驾不符字样的两份认定书分别送达两个地方。这样的行为不是拿法律当儿戏是什么?这就是执法公正的表现吗?由于被判“准驾不符”,司机债台高筑,差点家破人亡!
2016年4月20日,双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判决,撤销准驾不符,你们竟然拿法院判决如废纸!司机找你们根据法律程序重新认定,你们回答:“不可能!”!这就是不作为的表现!检察机关多次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交警大队,然而,交警大队多次通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违背客观事实认定司机负主要责任。导致检查机关于2017年元月25日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司机于人民法院,现法院虽未开庭审理, 但给司机一家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
2016年下半年你们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公然执法犯法,利用手中大权,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由“中型客车”改为“大型客车” 。这是拿法院判决当废纸的表现!2016年12月14日,双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事故的保险纠纷案,保险公司以双峰县交警队未根据法律程序重新下达责任认定书为由,拒绝理赔。至今法院仍未判决。
双峰交警这样执法犯法,天理难容!司机第四次请求各级领导管一管,抓一抓,为民做主,救救肇事司机!还原事故真相!还司机一个公正!
盼了一年又一年的肇事司机
2017-02-08
权本来就大于法
2017-02-08 18: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