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年的钟声已然敲响,矗立的地标太湖第一高楼旧颜未改,还是那么突兀地高耸在太湖之畔。苏州湾,人文与自然的融合,生态与休闲的共存,多少人流连往返于此。
选择太湖,或许只是想择一城终老罢了。钟情于绿地,也是缘于这片尽收眼底的绝佳湖景位置。想来以为可以有夕阳为伴,有湖水相拥,挽着爱人悠闲地沿着湖岸散散步,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可是天不遂人所愿,殊不知漫漫维权之路又岂止是拉几次横幅,喊几次口号就能如愿以偿。再而三的维权无果让回家的路变得遥不可及。
铺天盖地的“商住两用”宣传,实实在在按居住需求设计的样板间,每一样都在明确告诉购房者,这里是可居住可办公的湖景loft。国庆前夕,几百名业主满怀期待地赶往美丽的太湖湖畔收房,看到物业公约上明确写明“不得留宿”时,回家的美梦硬生生被打碎了。业主们被告知,房子只能办公不能居住。毫无疑问,晴天霹雳,这跟当初绿地售房时的宣传承诺和大多数业主购房居住的初衷完全相悖。
遇到绿地,才知道打劫也可以这么理直气壮,遇到绿地,才知道欺诈也可以这么冠冕堂皇。更不要脸的是把钱从业主口袋里骗走了,还羞辱业主不懂他们的企业文化,还反指业主没有契约精神。难道坑蒙拐骗就是绿地文化的传承,难道背信弃义,倒打一耙真的可以保绿地百年基业长青吗?
细思极恐,这更像是一场绿地与某些部门勾结的欺诈。从宣传到样板间,从建造到交付,我们所看到的都是完全按居住设计,按住宅建造的。独门独户,一户一个卫生间,有单独的户内上下水以及油烟井道,五米四的挑高,一层变两层。
如果不是为了居住,谁要买这样的层高来办公?
居住和办公的房屋售价是一样的吗?
买卖合同土地性质确系商业用地,可是商业用地就等同于不能居住?实际生活中没有酒店式公寓这种东西吗?国家到底哪条法律明文规定的???
老百姓是法律意识淡薄,但在绿地卖房子宣传可以居住的时候,你们职能部门积极主动执法了吗?怎么等到绿地钱落袋了,给国库缴税了,你们突然要执法了?
吴江区zf的所谓发函“已交付入驻项目从严管控,由太湖新城要求开发企业及业主限期整改,开发企业和业主承担整改责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为什么发文不敢公开?为什么只敢发文给绿地?为什么明知绿地有问题不处罚还要暗地操作?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为什么最后把责任和风险全部甩给了业主?
作为开发商的绿地,两面三刀,吴江地区负责人栾**一边在业主面前说吴江区zf给的承诺突然都不认了(说原来允许居住,后面领导全部推翻,然后他们极力争取才保住了部分居住元素),一边厚颜无耻声称房子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狡辩所谓商品房的法律属性和自然属性,居然还把“商住两用”的卖点偷梁换柱成为“遮风避雨的休息室”,简直荒谬至极。请问绿地,你面对zf和业主,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胡编乱造的时候,脸红吗?钱挣到了,牌坊还想立着,你把老百姓当什么?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土地性质明明是非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可以全吴江铺天盖地包装成商住两用来卖?是绿地胆子太大,还是后台太硬?
又为什么绿地可以肆意改变房屋商业用途规划而能按居住的要求建造交房?是绿地知法犯法,还是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故意放纵?
不论是吴江信访办还是太湖新城管委会,不论是吴江工商局,还是吴江规划局和住建局,在绿地虚假宣传,坑蒙拐骗广大业主的数年内,你们究竟做了什么?在这起欺诈的背后,你们这些职能部门都在充当什么角色?又把老百姓置于何地?
而吴江住建局更是难辞其咎。抛开他的监管不力,在绿地欺诈事情发生之后,对待举报无动于衷和敷衍了事的态度足以说明他们执法为民的使命感荡然无存。
2018年10月10日,维权业主代表向吴江住建局递交投诉举报函,截止到今天没有任何回复。
2018年10月29日,焦急等待的业主主动催办要求住建给予答复,一位姓吴的领导电话中口头同意协调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在10月30日一起参加协调会。可是30日当天,协调会现场无一职能部门参加;恼羞成怒的业主们再次去住建部门要一个说法,软磨硬泡之下住建局同意2018年11月11日给予书面答复,截止到今天没有任何回复。
“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是贴在墙上的标语,更应当成为每一位公职人员践行使命的准绳,每一个职能部门度量政绩的尺子。吴江住建局更应该牢记初心,认真接待处理每一起老百姓的举报投诉,因为这不仅仅只是一座房子,而是关系到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我想你们忘记了法律赋予你们权力的初衷。
一次次石沉大海的投诉,一次次言而无信的承诺,丢掉的对你们而言也许只是几页白纸,可是对于百姓而言,你们丢掉了公信力,丢掉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该有的整治担当和社会使命。
吴江住建局,你们承载着这个时代住房改革的重任,却没能在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上赢得百姓的尊重。这是与打造苏州湾品牌形象不相符的,唯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社会责任扛在肩上才能让苏州湾风清气正,太湖水碧波万里!
维权的路到底还有多长?回家的路到底还有多远?但愿维权的路不用走到省里走到中央两会,但愿我们不用逼不得已拿起行政诉讼起诉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武器,但愿吴江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能早日给老百姓一颗定心丸。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太湖新城经济发展局确认,绿地房产商已于2018年10月20日给予初步解决方案:明确土地使用性质为非住宅类,用途是商用和办公。退房补偿方案分已网签和未网签两种,分别按照购房合同和购房协议约定条款执行。若有异议请走司法程序解决。谢谢您的关注!
去省城告吧,寒山闻钟管不了这事
如果老百姓昇议都走司法程序,那么要你们政府部门来干嘛,难道是摆设吗?
有理,毕竟不是个例,是一个大群体事件,政府理应出面协调解决。
很多群体事件,就是政府坐视不理引发的。。
绿地全国到处招摇撞骗。还傻傻买他的房子该
绿地的投诉也太多了
2019-1-10 09: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