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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苏州地级市卫生局

2024-5-10 5:04:0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在苏州某企业从事设计工作并兼职使用x射线光谱仪(牛津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制造生产)工作,任职近十年。牛津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所生产的x射线光谱仪主要功能用于金属材质成分化验,其仪器可激发x射线,会产生辐射,属于射线装置,且其仪器核心配件主要金属成分为:铍,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入致癌物(放射源)清单。 目前该企业有购买其仪器近三十多台,本人因使用其仪器(型号分别为:x-met3000/met5100)近十年。 由于x-met3000/met5100已确认为射线装置,恳请苏州地级市卫生局针对射线装置的相关法规,协助提供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有哪些详细内容以及放射人员的待遇,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目前正在默默使用其仪器的无知人民一个交待,多谢!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苏州市对放射设备要求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没有相关的法规。原国家卫生部在2007年出台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相关内容网上能查到。从2011年开始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进行了调整:卫生部门只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管理;企业的监管划归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放射设备的监测应该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放射源归环保局管,确定是放射装置要找环保局辐射监测站办理辐射证书。
也有可能是豁免备案,具体要咨询环保局

2018-1-16 18: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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