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至1996年在原长桥建筑公司个人有交退保基金由单位代收。
现在要退休了建筑公司以2014年搬迁凭证遗失为由,不退还。
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这个凭证丢失为什么要我来承担后果?难道这12年我就白交钱了?!当时的物价跟现在比起来溢价是相当大的,对于我这样一个老年人来说实在承受不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交相关部门处办。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大致了解,原长桥建筑公司于二零零几年已转资私有化了,当时这笔退保基金也一并退还给长桥建筑公司,并要求其退还给个人,至于为何当初长桥建筑公司没有直接退还给个人,或者建筑公司与个人是否有怎样的沟通协调及协议,我单位不甚清楚。由于长桥建筑公司已转资私有化,吴中高新区也无法插手处理,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陆正良,13862067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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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大致了解,原长桥建筑公司于二零零几年已转资私有化了,当时这笔退保基金也一并退还给长桥建筑公司,并要求其退还给个人,至于为何当初长桥建筑公司没有直接退还给个人,或者建筑公司与个人是否有怎样的沟通协调及协议,我单位不甚清楚。由于长桥建筑公司已转资私有化,吴中高新区也无法插手处理,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对于辖区内的企业拒不退还退保基金,难道政府不应该出面管下吗?!
难道都由我们个人去走司法途径,当时在这家公司没有拿个退保基金的人多了,难道让大家都去法院?!
说好的政府为百姓办事情呢?!遇到事情不是让去法院就是去信访办。
2017-11-23 12: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