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汉寿县领导兑现宣传时承诺,并解决文化商贸中心遗留问题
2018-7-15 16:33:46发布66次查看
物权法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开发后,权属性质是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就发生了变法,政府领导要想再施权,改变规划用途,必须先公示,其次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然后还要行政审批,交通部门的批文等一系列齐全手续,小区内的重大决定方可生效,何况业主们买的是商业门面 ?领导干部如此的侵权行为,简直是乱搞。。。罗先东书记的宗旨是依法治县,深入开展“三严三实”积极解决群众难点问题,绝不容忍黑恶
势力横行的好官,你们找他是对的。你们要相信党,相信政府。
物权法有明文规定,政府下属人员有如此的无法侵权行为,上级领导应当清君侧。。。以正典型。。。还业主们一个公道。罗先东书记,为官一任就造福一方,他的宗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积极解决好群众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干部认真把关,绝不容忍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横行。前任政府的遗留问题还真得有个像爷们儿一样的政府领导来解决这个问题,你们算找对人了,现在正是三改四化期间,好多小区都是政府投资改造,何况你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害了这么多年,本应如此,用不了多少钱,相信罗先东书记和杨旭县长会还你们业主一个公道,也会替业主们兑现宣传时的承诺的。
看了《汉寿县剧院不作为》这篇文章,觉得是以往公家侵犯个人普片案例中的又一个案,应该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集体和个人都不能在利己的情况下侵害他人的利益,汉寿县剧院将本应该文化城业主共有的文化城广场站为己有作为停车场出租,自己收租金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政府对于这种行为不应该听之任之,应该还业主公道!
冒卵用,出钱买了的东西就是老子的,有人要抢占,跟老子砸啥,一个商业广场成了停车场,还做同卵的生意啊。
我很庆幸自己当年没有钱,拿不出十多万元钱出来,要不然也就是今天的你们。后来开发步行街那边,五万元买了一个门面,我现在的门面租金都不止五万打,看来合适的管理很重要,商业广场怎么能停车呢?成了停车场不死翘翘才怪啊,像我们步行街这边,周围车子都不停进来,保管你们的门面一下就火了。那里毕竟是个老城区,让王敏他们搞得那么乱七八糟,真是领导的失职。而且一个二个的门面当初还出那么多的钱,真替你们抱不平。
楼主说的很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些政府官员、城管局、建设局的他们都是吃屎的啊,还是被买通打?今天去文化城看了下,确实不行,真的没有人行道,地方太窄,要人让车,而且消防通道也被车堵死,另一条后面的出道口还搭的铁蓬,那还是做生意的地方啊?砸,跟老子狠狠的砸,平时老百姓一点违规的他们就撤的扽,现在文化城那么的违规,你们的眼睛瞎了啊,是欺负大家来自五湖四海还是怎么的?大家一相信政府,政府你就要经得起大家的相信啥,你们要维护商人的合法权益啥,这不是明起明的欺骗行为啊,跟老子把停在里面的车都砸儿它。
替你们这些业主抱不平,这是明显的欺诈行为,政府就没一个出来主持公道的?事情由政府官员引起,就应当由政府官员收摊,还业主一个公道。
是太不像话打,做生意的门面,又不是停车场,政府就没一个主持公道的?商业广场就要有商业广场的样子,你们看步行街就不错,没有尾气,条件好了,大家都还想多活几年呢。是太不像话打。替业主们抱不平。
为业主们抱不平,这是明显的欺人行为,政府应当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这里面肯定有官商勾结行为,要不然,他们哪有那么大的胆子?就没有王法了吗?对罗先东书记及县长抱期望值。签字的那个人肯定受了贿赂,听说停车场一年的收入可观。现在的那帮人都是王敏的以习大为首的党中央提倡依法治国,汉寿县的领导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直。建议领导们做好以下几件事:1,纠正文化局影剧院的侵权行为,马上叫停文化商业广场停车;2,政府出面组织业主选举成立文化城业主委员会;3,对汉寿县剧院这几年非法收的几十万钱交归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使用;4,政府督促业委会招标物业公司进行依法管理,将现在的文化城人口倒几个大的水泥凳子挡车;5,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去看了下文化城,是真的没有人行道,只有车道。消防通道上也是停的车,那还是么得商业广场啥,人,摩托,出去的车子,走的都是同一道,要是哪个店的小孩没看好,跑出来稍有不慎就会出人命,那些政府的人是搞么子吃的哦,眼睛瞎打还是被贿赂买通打?那都还不管?你们这些业主真的是遭咧呢,这么多年被他们欺负,是哪么过过来的啥?替你们抱不平呢。
替业主们抱不平,卖出去之后的东西,权利就是别个的打啥,凭什么还要霸占使用咯?你们这些业主真的是太善打,就没得滴滴儿王法打?那些政府官员的眼睛是瞎打还是被买通打哟?就没有一个像爷们的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呀?我这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人都懂的理那些当官的会不懂?真的替业主们不平。
大家看看,这还是汉寿县的文化商业广场吗?这让业主的门面怎么做生意呀?这叫坑爹!
是太不像话打,别个出高价买的商业门面呢,那个时候的13万真的就还是钱呢,这还是么得商业广场啥?就是个违规的停车场,真的替那些业主抱不平。楼上说的那挡路的铁蓬我也听好多人说起过。都说是他梆梆儿的。还是从他的同事嘴里听到的。
看到“呼吁汉寿县领导兑现宣传时承诺,并解决文化商贸中心遗留问题”这篇文章,心里很不是滋味。私人老板开发商干出无良的事情还可以冠以“无奸不商、唯利是图”的借口,国有单位敢这样做真是少见!这事要是发生在北上广这些城市,早就被媒体曝的沸沸扬扬了。看来民风淳朴也不是件好事啊,老百姓的冷漠、安分是换不来民主、公正的,下一个受到侵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替业主们抱不平。他们真的是太善打,也可能是来自五湖四海,互不认识,以前的科技又没现在发达,想联系一个人都好难,政府的遗留问题只能由政府解决,“人民政府为人民”这个口号,都欺负到人民头上来打,看他们是不是真的为人民。
停车场对经商门面的危害,大家看看!这还能做生意吗?
在深圳、广州这边,政府规划批准在小区附近建垃圾处理站、卫生院,业主硬是拉横幅反对,结果硬是没建成。你们的小区政府都没规划有停车场,他们还敢这样干,还是国有单位,真是不敢想象!欺人太甚!
这种事情,很明显的是侵权行为、违法建设嘛,就怕有些领导欺上瞒下,把事情压着,但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压来压去搞不好还会把自己的陈年旧账翻个底朝天,得不偿失。
到文化城转了个圈,真的是如上所述。替他们抱不平,那些部门是干什么吃的?消防通道停车,人、摩托、和绕行的车真的是走的同一道,一旦发生险情,文化城的业主性命真的是死翘翘呢?难道恩真的要死人打才管吗?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呢?里面太窄打,停车后尾气、噪音,还哪像个文化商贸中心咯?政府领导是要管,并且把这里作重点管好。
2015-11-12 08: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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