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因土地诉讼原因但受个人条件所限而申请法院向政府农业及物价等部门调取历年农产品产量产值数据,法院让农民自行收集提供证据,为此农民联系了农委、统计及物价等部门,农委某领导说不太清楚,统计局多位工作人员很热情很帮忙给提供了部分农产品历年平均产量书面文件并加盖了公章,但因为无产值和价格数据,农民再去找物价局,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给打印了部分农产品的历年价格数据但相关领导不给敲章证明,理由是那价格数据是农贸市场价格不是物价局定的,还说诉讼需要法院会去调取的。。。请问究竟该农民调取还是法院调取?农民该怎样才能取得有证明力且法院认可的此类证据?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走一天”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物价局答复如下:农副产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属于物价部门定调价范畴。近年来,物价部门为更好的服务民生,自2015年5月起,在网上开启了《娄东民生价格在线》平台,其中包括全市城区及乡镇共13个农贸市场的农副产品价格。其价格数据由各农贸市场提供。我局工作人员在得知申请人需要通过这些数据向法院打官司时,拒绝盖章,是因为《娄东民生价格在线》平台所提供的所有农副产品价格仅为广大市民提供日常参考,不能作为任何法律定价依据,物价部门无权制定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关于取证问题,法院答复如下:承办法官已与当事人联系沟通过,当事人对法院并无不满之处。
这些应该法院调取的
当然自己能调取是最好的,证据在自己手里总归是好事
那价格表也只是用来给法院参考的历史价格,又不是说物价局敲了章后这些农产品必须现在卖这个价,物价局敲章也只是证明这个表格是来源于物价局,至于各种理由我当时就说了可以在敲章处备注说明。。。。。。之前问如何评估你们物价局给的电话人家又说没这个业务,那请问农民还能去哪里弄这个价格证据?
2018-4-8 19: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