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渚镇东街住户,有幸父亲留下两套小房拆迁,分开两处的房子如今被当作一套拆掉,实在觉得有失公平。两套房子放在一本房产证上,请问从事实的角度看是一套还是两套。高新区管委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的第二章第十二条明文规定:计户规则。请问到底是计户还是计本。此外房产是按两户买的,办证时也写得分明。况且若以一户一证的原则来说,当初给我们办证的你们是否该承担这个责任和后果,而不是由小老百姓的我们为你们曾经的错误买单。当然当初的那些领导们也的确是为老百姓着想,说是总归算两套的,谁曾想留下这样的隐患。想请问这到底是谁该负责?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沈女士你好:
经镇动迁办调查,原吴县市房改优惠售房转证审批政策,一人只存在一户房改,你一户中有2个门牌号,仅表示原房改时你户享受了2个室号的面积,办证机构部门按照房改依据办理房产证,因此你一户房产证中有2个门牌号。根据“被征收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相关有效凭证计户。”规定,而不是根据门牌号来认定计户,因此,你户只能认定为一户。
(东渚镇)
2017-3-7 08: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