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小区的业主,有该小区的房产、户口,由于小区无多余车位可出租或者出售,这样的情况需要向业主收取出入小区的停车费,否则不让车辆离开小区。(并且,轮次收费,如果我一天出入四次小区,就要交四次费,一次10元)(并且,虽无车位,但我的停放也没有占用其他业主的车费)!!!!请问,哪条法律规定,业主回家要买门票的?请问,哪条法律规定,小区物业门卫有权限制我出入小区的权利?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娄葑街道: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徐家浜新村车位紧张,目前已无空余车位。物业按照物管会的要求进行车辆管理工作。徐家浜新村按照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车辆停放费,有车位的车辆停放费为120元/月,未分配到停车位的车辆按临时停车收费为12个小时内,5元/次,超过12小时重新计费。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同样的问题不是我一人在投诉。物业无权不让业主车辆出行!
2018-10-1 10: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