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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思贤小学秋枫校区电梯招标事宜

2024-5-7 5:05:2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7年8月28日下午1点30分在吴江公共资源中心三楼开标室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szch2017-q-g-027,采购单位为:苏州市吴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思贤小学秋枫校区电梯设备及相关的安装调试。针对开标结果和过程,有以下疑问:1、开标现场共有4家公司参与了此次投标活动,分别为苏州力富特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价格分别为:65.7万元,89.67万元,138万元,116.29万元。
最后,招标公司工作人员只宣布了中标结果,直接宣布预中标单位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未宣布具体评分,价格分、技术分、总分均未现场公布,中标价格也未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招标公司与预中标单位之间有利益输送?建议招标公司公布具体评分。
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所设定:“厅轿门板材厚度要求达到1.5mm发纹不锈钢(3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不小于1.5mm发纹不锈钢板的质量检验报告(不满足或缺项的不得分),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证明文件的不得分。”。该检验报告,预中标单位是否存在欺骗性?建议招标公司向预中标单位索要原件查看。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事宜,经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该项目评标结束后,代理公司已当场将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价格告知各投标人,且翌日将相关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等信息进行了网上公示,已履行了告知责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无具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必须现场宣布各单位的价格分、技术分、总分等内容。关于,提出“招标公司与预中标单位以及评委间的利益输送”的质疑,请提供进一步有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我部将对相关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关于预中标单位投标材料真实有效性: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了审查并进行综合评分。关于质疑人提出的预中标单位苏州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情况,我部将责令招标代理(招标人)对相关检测报告原件进行核对,若贵司有有力的证据,请提交我部进行进一步核查。经查证属实的,我部将转交相关职能予以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2017-8-29 08: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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