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去年12月中旬生的小孩,由于是臀位属于胎位不正,医院建议剖腹产,因此当时就决定剖腹产,按照规定难产应该是可以多休产假15天,即128+15天,但是她们公司说没有这15天假,只有多15天得津贴,说这是公司规定;后来经过社保科投诉,她们人事又说难产可以多休15天,但是必须要出院小结明确标明难产,因此我们又跑了一趟医院咨询胎位不正而导致的剖腹产是否属于难产,是否可以开具难产证明,医院医生明确表示只要不标明自己要求剖腹产的都属于难产并且不会开具什么难产证明。医院是苏大附一院新院。请问我们到底该如何维权?是否一定需要难产证明?医院是否可以开具难产证明?为什么按照国家规定休的产假都需要如此麻烦的跑各种程序?投诉已经好几次了,跑各种地方咨询开证明也跑了很多趟,小老百姓上有老下有小真的耗不起,请给我一个明确的处理方式!我老婆公司是共成交通器材有限公司,苏虹西路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你认为你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了侵害,请提供有效信息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或维权。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一楼西侧,咨询电话:62888222转5。2018年4月28日
2018-4-27 13: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