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村张巷48号的村民,我如实反映一个情况:我村正在施工建设的污水处理管道工程将处理池(实际就是粪坑)擅自放在我家大门附近,(这事本可以避免,因为沿线可供放的地方很多,没有必要放在村民家的大门附近)但是,就是有些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考虑老百姓的利益。这件事情侵犯了我的相邻权,必将给我家今后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这也跟农村的风俗习惯相冲突,是一件严重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行为,跟政府倡导的以人为本理念不符。对我们家庭来说,一桩政府实事工程,可能是我家每天饱受臭味困扰的开始。
将心比心,强烈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池搬离,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此事十万火急望有关部门加急处理,再次表示感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经向吴中水务集团核实,村民反映的处理池,不是如村民所说的粪坑,而是污水提升泵井,水进泵井后马上抽走,泵井埋设结束后将原样恢复,其次污水管为重力流,根据管线的长度,泵井只能放于此位置,且此块用地是集体用地。请村民谅解并配合。若村民存在疑义,建议由属地村委会协调处理。
吴中区水利局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你好!经向吴中水务集团核实,村民反映的处理池,不是如村民所说的粪坑,而是污水提升泵井,水进泵井后马上抽走,泵井埋设结束后将原样恢复,其次污水管为重力流,根据管线的长度,泵井只能放于此位置,且此块用地是集体用地。请村民谅解并配合。若村民存在疑义,建议由属地村委会协调处理。
吴中区水(利)务局
2017-9-4 18: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