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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号回复已办,到今天为止没有收到移交通知

2024-5-6 13:46:5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由苏州新创开发公司开发的苏州高新区何山路398号的住宅小区:山河佳苑1期,于2009年开始陆续交房。至今已近9年,开发商至今还没有将物业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经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机关查询,开发商根本无物业用房登记。请问开发商、住建局有关部门:在无物业用房的情况下,你们是怎么通过各方验收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我们已关注此事,请等候回复!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查询资料,山河佳苑一期报批预留建设的物业用房在小区12幢内,预留面积为579.25平方米,一期交付时开发公司已移交给新港物业。开发企业正在申请登记,未登记并不影响业委会对物业用房的管理权。【高新区住建局】
请问:一是新港物业是开发公司的前期物业,不是移交业主委员会;二是开发企业正在申请登记?9年了还没登记完?9年时间可以把全国的不动产都登记完了;三是未登记并不影响业委会对物业用房的管理权?开发商不移交,业委会怎么去管理?不要因为自己不作为,给自己找理由。

2018-8-24 0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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